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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案追杀卸任总统16年马英九一审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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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方法院27日就「三中案」一审宣判,前总统马英九、中央投资公司前董事长张哲琛、前总经理汪海清三人都无罪。这个荒唐的司法案件,当初是由民进党的游锡堃和柯建铭提起告诉,光是一审宣判就折腾了16年,在台湾引发重大争议!

台湾前总统马英九资料图片
台湾前总统马英九资料图片 © 网络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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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前总统马英九2005年担任国民党主席时,依据广电法「政党不能拥有和经营媒体」的新规定,完成了国民党旗下中央电影公司、中国电视公司、中国广播公司这三家公司的股权交易案,也就是说,依法把这三家公司全部卖掉了。

但第二年,2006年,民进党游锡堃和柯建铭向当时的高检署查黑中心告发,认为马英九等人贱卖党产,造成国民党的损失,损害国民党的利益。2007年,特侦组成立,接手这个案子,整整调查了7年,到2014年没有查到有任何不法,于是签结。

本来案子已经结束,但蔡英文在2016年首度当选总统,导致「三中案」出现重大转折。台北地检署在2017年针对三中的出售案重新展开调查,2018年,起诉马英九等六个人,罪名是违反证券交易法「特别背信罪」、「非常规交易罪」、和刑法「背信罪」。到今年10月27日,三中案前后历经16年,台北地方法院终于初审判决,除了当时的中影董事长蔡正元被依业务侵占罪判刑3年6个月,其余包括党主席马英九等五个人都获判无罪。

台北地检署起诉的理由是,中影、中视、中广交易案,以及国民党原党部大楼交易案,总共造成国民党损失72亿9千万元。

但台北地方法院传唤买方,也就是前中时集团董事长余建新、中影董事长郭台强、中广董事长赵少康、长荣集团法律顾问等人作证,他们的证词都有利于马英九,赵少康甚至批检方「没有法律常识」。

台北地检署2017年第一次传讯卸任的马英九,总共侦讯超过14个小时,2018年第二次和第三次传讯马英九,马英九都行使缄默权,一言不发。今年8月在地方法院最后一庭辩论中,马英九当庭批判检方「非常规论告、非常规起诉」,还说,他身为党主席,依照广电法规定让政党退出媒体,却被指控违法,「难道人民守法错了吗?」这等于是指控检方「政治起诉」。

台北地方法院的判决理由是,中央投资公司交易前有评估程序,并接洽会计师,就交易价格合理性表示意见,再经董事会追认,并没有违反公开发行公司取得或处分资产的准则;另外律师的意见认为,当时国民党如果没有在广电法规定退出媒体的期限前退出,中影、中视、中广的执照恐怕有被废止的可能,中投在当时只有余建新一个买主情况下,根据商业决策出售三中,并没有违反营业常规。

法院认为,检察官所提的证据无法证明董事长张哲琛、总经理汪海清有违反证券交易法等罪;马英九党主席的身分更不是「特别背信罪」规范的范围,出售旧党部大楼也没造成损害,判决三人无罪。等于是打脸起诉的检察官。

台湾媒体评论指出,当初「三中案」的交易时空环境,有两党暗斗的政治背景。当时国民党经营的媒体,就好像即期下架前的食品,卖价会变得便宜;快熟透的水果,再不抛售就会烂掉;马英九把握最后机会出售党营媒体,让政党退出媒体经营,以符合广电法规定,检察官却认为马英九造成国民党几十亿元的损失。

评论更指出,马英九出售党营媒体,兑现政治承诺,彰显政媒脱钩的「民主价值」,检察官拿做生意盈亏的「商场价钱」控诉犯罪,不但无法说服法官,也让「选择性办案、政治追杀」的质疑挥之不去。

马英九办公室则发表声明说,马英九一向清廉自持,民进党追打多年也证明马英九清白,没有一毛钱流入自己口袋,国民党身为当事人也不认为利益受损,北检却还是强行起诉没有拿一毛钱的人。

马英九在2016年5月从总统职位卸任之后官司缠身,绿营采用「讼海战术」,希望为卸任后被判刑确定的陈水扁扳回一城,总共告发了马英九三百多案,因此卸任后的马英九,三天两头都要跑法院,大部份都是罗织的罪名,让台湾所谓的「民主」受到很大的质疑。

马英九27日针对判决发表声明说,他非常欣慰,感谢司法公正,还他清白,并呼吁国人看清蔡政府利用司法进行政治追杀的技俩,在未来公投、县市长选举和总统选举,用人民力量,让「东厂」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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