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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就公海生物多样性保护协定达成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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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海生物多样性保护协定案将寻求在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公海和区域)设立大范围的海洋保护区,对捕鱼量、航运线路以及包括深海采矿在内的勘探活动等作出限制。同时,协定案文还将要求评估经济活动对这些区域生物多样性产生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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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age carrée © F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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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3月4日晚通过发言人发表声明,对各国代表当晚在纽约联合国总部就一份历史性的海洋协定案文达成一致予以赞赏,并称这将确保在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对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养护和可持续利用。

联合国新闻报道,这份受到各方认可的协定案文将寻求在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公海和区域)设立大范围的海洋保护区,对捕鱼量、航运线路以及包括深海采矿在内的勘探活动等作出限制。同时,协定案文还将要求评估经济活动对这些区域生物多样性产生的影响。

此外,发展中国家在参与和执行协定案文的过程中将获得能力建设与海洋技术转让等方面的支持,并通过一个公平的机制分享海洋遗传资源产生的惠益。

4日晚,各国在连续38小时的冲刺谈判后终于就协定案文草案达成共识。谈判各方将另择时间再次举行会议,正式表决通过这份协定案文草案。

古特雷斯表示,这一突破将惠及全球三分之二的海洋面积,这是多边主义的胜利,也是全球努力取得的胜利,其目的是要遏制当代和未来世代的海洋健康所面临的破坏性趋势。

他还指出,这不仅对解决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丧失和污染这三重地球危机至关重要,对于实现《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和“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当中与海洋相关的目标和具体指标也十分关键。

古特雷斯对谈判各方展现出的雄心、灵活和毅力表示赞赏,并向政府间会议主席李丽娜的领导力与奉献精神致敬。他同样肯定了非政府组织、民间社会、学术机构和科学界提供的关键支持。

古特雷斯最后表示,希望继续同各方展开合作,确保建设一个更健康、更具韧性和更加富饶的海洋,从而造福于今世后代。

联合国大会第77届会议主席克勒希当晚也在社交媒体上向各国代表和政府间会议主席李丽娜表示祝贺,并称这代表着多边主义的一个巨大成功。

他还说,“这是一个重大转型的范例,我们的世界需要这种转型,我们所服务的群体也在呼唤着这样的转型。”

联合国的相关工作始于“研究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养护和可持续利用问题的不限成员名额非正式特设工作组”。该工作组在2006年到2015年之间共进行了九次会议,并最终向联合国大会建议为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拟订一份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文书成立谈判预备委员会。

预备委员会在2016年和2017年各举行了两次会议,并于2017年7月31日向联大提交报告,其中包含了协定案文草案的要点。委员会还建议在联合国的主持下召集一个政府间会议,以进一步撰写草案。

2017年12月24日,联大通过相关决议,“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就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养护和可持续利用问题拟订一份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文书政府间会议”应运而生。

在2018年4月进行了为期三天的组织会议之后,该政府间会议在2018年9月到2022年8月之间共举办了五届会议,对协定案文草案的具体内容展开谈判。

2022年8月26日,为考虑谈判的前进方向,第五届会议被暂停。今年2月20日,会议又得以续会,并在超出原定会期一天后最终就协定案文草案达成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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