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问主要内容
当今世界

杨支柱:计划生育法是一个恶法

发表时间:

中国的计划生育一直是富有争议的问题,一方面,中国的确需要控制人口数量,但另一方面,政府采取的强制手段又引起很多批评。最近,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教授杨支柱的超生事件再次引起公众的注意。去年年底,杨支柱的家庭迎来了第二个女儿,但拒绝缴纳20多万元的罚款,因此他被校方解聘。他的行为再次引发公众对修正计划生育政策的关注,本台为此专访了杨支柱先生。

广告

 

RFI:从去年的12月21日到现在,大概四个多月时间里,您的女儿若楠的出生成了一个公共事件。法国的卢梭曾经说过: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我觉得这很符合若楠现在面对的处境。您预料到现在的局面了吗?

杨支柱:肯定预料到了,但我倒不认为她一出生就是个公共事件,成为公共事件是最近的事吧。但是我个人(对社会反响)的预计没有那么高。

RFI:您预料的影响和效应没有现在这么大?

杨支柱:没有想象有这么大的效应。我经常是被动接受一些采访,基本上没有主动发布信息。

RFI:应该说,生育本身是夫妻之间的事情,但现在先是成了权力的行使对象,后来又成了公众舆论关注的对象,作为丈夫和父亲,您会不会觉得自己的私生活受到侵扰  哪怕是善意的关注?

杨支柱:就我个人而言,孩子出生这件事上,我并没有他们说的高调,我先是在网上征求了一下起名:谁给我们建议一个好名字?过年的时候我贴了孩子的照片,说给网友拜年,在我的博客里面,但非常少。孩子出生这件事,我本身其实是低调的,并没有高调。包括学校处理我,我也没有去教委或者法院告状去。我被动接受采访,但也不能说谎。多年以来,我一直在批判计划生育,这是高调的,但就我的孩子出生来说,是低调的,因为这是我的私事嘛。

RFI:但是我看到您的夫人在姚远光先生的博客中曾经表示,为了争取权利而跟计划生育国策叫板,并不是她生下若楠的理由,但是似乎在这一点上面,你们两个的想法并不是很一致。您本人似乎是想通过这个行动来挑战计划生育的国策?有“以身试法”的意思吗?

杨支柱:试什么法啊?那个东西配叫“法”吗?首先我们喜欢孩子,自己喜欢孩子和(这次)反对计划生育不是相冲突的,因为我本来就反对计划生育嘛。因为这个问题受到处罚,我想我也不会隐瞒的。

RFI:但是我看您和您夫人的文字中都提到,你们在一定程度上寄希望于以后政策的变化,因为计划生育政策不是铁板一块,五六年后总归会有所变化的。

杨支柱:我个人认为,两到三年就会放开二胎,五到六年可以彻底停止。

RFI:但您有没有想到过有些事情,甚至二十年都不会改变?如果说六年以后,计划生育政策还是原样,可能对会若楠的生活造成什么样的影响?

杨支柱:我认为不会保持原样。计划生育政策不是计生系统自己能够决定的,他们当然会有既得利益要维护,但是国家领导人各方面都要考虑吧。当然,由于计生委的存在,以及人口学界拿课题导致国家领导人的耳目失聪、失明,那么我们通过斗争,可以让他的耳目亮一点(笑)。

RFI:现在我们之所以还在延续计生政策,并不一定是由于形势紧迫,而是有部门利益在里面。那么您有没有担心过您的抗争可能成为一个徒劳的举动?

杨支柱:我想我不会有什么可以失去的。抗争无非就是现在不缴费,如果能拖下来,拖到计划生育政策改变,我就不用再缴这二十几万了,别的方面我也不可能再失去了,我的工作已经没了,所以我觉得抗争只可能有所获,不可能有所失了。

RFI:在一个法治比较健全的社会里,可能会出现个人通过“挑战司法”来推动社会进步的现象。但是在中国,我们很难想象您的事情会变成一个司法事件,至多就是引起社会舆论的关注。您认为后果会是什么?有没有可能起到类似当年孙志刚事件推动废除收容条例的效果?

杨支柱:我不认为孙志刚的类比是正确的,一方面,孙志刚恐怕到死都没有想过要为废除收容遣送条例而努力,他是被动的,而我这些年来一直在批判计划生育,我主动追求这个目标。这是我跟他的区别之一。区别之二是孙志刚送了命,我肯定不会送命(笑)。把孙志刚和我相比,是丁冬先生理出来的(思路),这只是他的一个期望,期望我生二胎这件事,就像孙志刚被打死一样,取得一个很好的结果  就是政策作出调整。这只是表达他的一种愿望。

RFI:我们看到您的博客里面直截了当地把计划生育法律称之为“恶法”,刚才您也提到了它根本就不是法,但您同时也是一个法律人、一个法律系的老师。如果您觉得“恶法非法”的话,那是不是说您觉得公民有不服从、甚至反抗的权利?

杨支柱:这要看它恶到什么程度了。一般来说,如果法律有毛病,应该通过舆论、游说立法机关成员的方式将它修改,在修改之前,应当服从法律。但是,如果它已经邪恶到为全人类的道德基本准则所不能容的程度,恐怕就不应该遵守了。比如说,二战时候,在纳粹德国以及日本,遵守法律或者上司命令,屠杀犹太人或者战争犯罪,最后都是受到审判的。所以要看它坏的程度。

RFI:那您觉得中国的计划生育法律能跟纳粹德国相提并论吗?

杨支柱:我觉得性质上是一样的,它不配叫法律,我们可以从几个方面来分析它:

一方面,它自己就是羞羞答答的,它自己都觉得自己邪恶。它自相矛盾地说:提倡一对夫妻只生一个孩子,国家计生委和外交部对外从来都说,我们的计划生育是自愿的,而实际上是强迫嘛,公职人员还要被开除公职,像我这样被解聘还算是轻的。它实际上是强迫的,对外说是自愿的,实际上它自己都不好意思,否则为什么要遮遮掩掩呢?

如果往坏的方面解释,这个法律不是一般的恶,是非常邪恶。首先,它这个社会抚养费的前提是“有证生育”,实际上是生育的行政许可。如果是人数很少的少数民族,或者说第一胎有残疾,可以去办二胎许可证,办到了就并不算超生。如果你没有办证,一胎一样要收费,只是收得少一点。

在生育问题上一旦要许可证的话,就把个人和政府的关系彻底颠倒了。政府的存在不是为了个人的自由和幸福,而是相反。所有的个人来到这个世界就需要政府的许可,政府在逻辑上先于个人,个人的存在是为了实现政府的目标。由于个人和政府的关系被颠倒,民主法治等所有的价值观念从根本上就被推翻了  我是政府批准来到世上的,我怎么可能去监督政府?其次,二胎的社会抚养费是人均工资乘以二后的三到十倍,或者是家庭年收入的三到十倍。它意味着把你自己生的孩子卖给你,把孩子看作是一种违法行为的产物,相当于没收了违法所得,然后再卖给你。卖的价钱是人贩子的十倍!对于农民,相对于他的家庭收入来说,可能比罚我二十万更狠,因为他们在争夺孩子的奶粉钱和尿布钱。

另外还有个问题:三倍也是他罚,十倍也是他罚,你对他毕恭毕敬,他可以少罚点:你和他争辩两句,他就可能多罚点。最近不是有个浙江的超生者把他的录音公布了么?计生委要罚他86万,他说为什么要罚这么多啊?(计生委)说今天交就86万,明天交160万!  罚多少就是你们一句话的事啊。计生委那个副主任怎么说?  超生者就是砧板上的肉,我们想怎么剁就怎么剁!这个东西已经到了这种程度。

一方面公民任计生委宰割,另一方面它(计生委)又收受贿赂,因为他有很大的上下其手的空间。这个东西不是恶法,还有什么东西配称恶法?它自己都觉得是恶法、都不好意思说!

 

 

 

电邮新闻头条新闻就在您的每日新闻信里

下载法广应用程序跟踪国际时事

页面未找到

您尝试访问的内容不存在或不再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