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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凡达》抄袭中国《蓝乌鸦的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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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一中院正式受理周绍谋状告美国科幻大片《阿凡达》故事情节抄袭其小说《蓝乌鸦的传说》一案。《蓝乌鸦的传说》是一部幽默科幻小说,写的是地球人上太空的故事。小说共分四个部分:《乡下十字路口》、《跳楼不是办法》、《大商家纵横》和《赌输地球的宇航员》。故事从主人公的少年时期展开,从一个中学生,大学生...到政务卿,克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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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周绍谋认为《蓝乌鸦的传说》是一个浩瀚的大片,而《阿凡达》则高度浓缩了《蓝乌鸦的传说》内容,大量剽窃和抄袭《蓝乌鸦的传说》,相同情节高达80%。
周绍谋在状告美国影片《阿凡达》导演卡梅隆的同时,还把北京海淀剧院、中国电影集团等五个被告送上了法庭。
这位状告《阿凡达》抄袭自己作品的周绍谋,是广西横县人,现在是北京红谋科技中心总经理。据称,他于 1991年开始以“周六棱”为名着手写作120万字的长篇科幻小说《蓝乌鸦的传说》,后因缺乏资金,小说完成后连续两年寻求出版未果,1999年制作成了电子版后先后与内地两家门户网站签订了连载协议。2010年1月,《阿凡达》热映之际,他被朋友告知该片情节和自己的小说“十分相似”,遂开始诉讼维权之路。
而美国官方影片网站上刊登消息说:“美国导演詹姆斯∙卡梅隆15年以前已经开始构思科幻片《阿凡达》。”这句话的意思是卡梅隆是在周绍谋之前构思他的影片情节的。
周绍谋表示,《阿凡达》与自己的小说《蓝乌鸦的传说》存在10多处内容、近80%的章节相吻合。据报道,2010年3月周绍谋就曾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起诉,指出《阿凡达》嫌疑抄袭,要求卡梅隆无条件停止播放《阿凡达》,给自己道歉并支付1亿4千7百万美金的经济赔偿。当时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周绍谋的起诉书材料不完全为由,立案庭未收下他递交的材料。
据悉,此次周绍谋提出两点诉讼要求:一是要求被告无条件向全世界观众发表电视新闻,声明认错,承认抄袭原告作品,真诚向原告道歉,并保留追究经济损失的权利;二是要求所有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但据7月10日出版的英文《中国日报》:周绍谋不再索要1亿4千7百万美金的经济赔偿了。
周绍谋曾向《联合报》表示,诉讼一是希望通过法院公平、公正、公开地审判,令自己的知识产权得到保护,二是要证明中国人也能写出高科技电影作品。他说,自己“用这么长时间像秋菊打官司一样”维权,是一定要对方认错的,目前不考虑要被告进行经济赔偿,不是为了钱,也绝对不是炒作。
北京律师张艳艳指出,此类案件一般会在通知送达后一个月左右开庭,需要当事人自己搜集足够证据证明电影在故事情节和构思上存在抄袭,且必须有充分客观证据证明自己的作品先于电影剧本产生。律师估计他“最终胜诉的难度较大”。
据了解,周绍谋的侵权案涉及外籍人士。他起诉的还有北京海淀剧院、中国电影集团等大机构。很多资料和证据需要通过外交的途径来交涉。这个侵权案恐怕需要很长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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