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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

首席法官李国能退休前说问心无愧

自回归以来即出任香港最高法院首席法官的李国能,16日进行退休前最后一次的法庭仪式时说:「在新宪制下出任首任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是其一生的最高荣誉,离任在即,问心无憾。」李国能将在9月1日开始退休前度假,他的遗缺将由马道立法官出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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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国能担任司法工作超过37年,专业历程即将结束,他答谢各界对他的表扬,又说回归以来,司法独立在一国两制下,可以继续维持,有赖各法院法官努力不懈。 李国能说作为首席法官,其中一项重要职责是处理同行政机关相关的事务,任内其中一项重大挑战,是成立特区政府的终审法院。

他表示,新的宪制秩序以「一国两制」为基础,过去13年,终审法院在建立其地位的过程上,取得良好进展;终院的组成,包括1名海外的非常任法官,一向运作良好。

李国能指出,对有关《基本法》所保障的权利及自由的条文,法庭必须采纳宽松的解释,因为这些权利和自由正是香港制度的核心所在。他说,在处理大多数宪政案件时,法庭需在个人权利和自由与社会利益之间取得适当平衡。法庭在宪政案件中的判决会在社会引发广泛回响,然而,法官的本分是依法断案,无惧无偏。

他重申,法庭关注的是合法性的界限,而且只是关注这个问题。法庭不是辩论或解决政治、社会或经济问题的适当地方,更不是表达政治诉求的适当渠道。

不过在李国能任内期间,中央的人大常委曾三度释法,被普遍认为是中央干预香港司法独立,削弱「一国两制」之举。

人大常委第一次释法是在1999年6月26日,当时李国能的终审法庭裁定所有香港人在大陆所生的子女,不论是婚生或非婚生,都享有香港的合法居留权。但政府对这个裁定提出异议,主动向人大提出释法要求,后来人大常委否决了香港终审法庭。

第二次释法在2004年4月6日,当时香港正为政改方案出现激烈争辩,尤其对行政长官和立法会选出办法,民主派的意见与政府及建制派出现分歧,在没有香港政府提出释法要求下,中央主动作出释法,认为上述两个选举的产生办法,需要得到全国人大常委的决定。

2005年4月27日是第三次释法,当时由于董建华辞任行政长官,他的遗缺在6个月内经选举委员会选举产生,但新行政长官的任期是全数的6年,还是董建华余下2年的任期,在香港引起纷争,人大常委于是作出释法,认定新特首的任期是2年。

李国能出身香港显赫家族,李家人才辈出,与李国能同辈的包括前任中文大学校长李国章,以及香港东亚银行董事长李国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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