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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男子自焚 公安用微博及时通告
一名男子在深圳一间派出所前自焚,情况危殆。公安正在调查原因,但中国传媒报道,怀疑事件与要求解决问题不果有关。事件发生两小时后,警方通过深圳公安微博对外发布消息,赢得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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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深圳晚报》和《南方都市报》六日报道,自焚者是四十岁的袁安平,在五日下午在罗湖区解放路深圳市公安局转角处自焚,然后走到公安局站岗前不支,警卫和附近保安随即用灭火器将该男子身上的火扑灭,但伤者送院时,全身烧伤面积已达九成以上,性命垂危。
有目击者表示,事情发生十分突然,还没搞清楚发生什么事,伤者已被送走,但伤者留有遗书,已被警方拿走。
该报引述医护人员说,伤者被查问时,只说「我都反映十二次了,没人听我的!」推论自焚与要求公安解决问题不果有关。赶到医院的罗湖公安分局桂园派出所的相关负责人表示,事发原因他们也不清楚。
这是深圳市公安局宣传处五日易名为警察公共关系处后首宗吃重突发,警方在两小时后通过深圳公安微博对外发布消息,《南都》指,这赢得网友好评,其内容和各家媒体收到的通稿一致,在一百一十字里,简单交代了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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