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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陆委会副主委赵建民:刘晓波获奖 北京尚需努力改善人权法制

不论政见分歧,对于中国异议知识分子刘晓波获得2010年诺贝尔和平奖,台湾朝野齐声祝贺。在接受本台专访中,台湾对大陆事务的中心机构陆委会副主委、台湾政治大学中山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所前所长赵建民先生表示,刘晓波获奖是对他多年来促进中国大陆人权、自由发展和政治发展的一个恰得其所肯定,而诺贝尔委员会颁奖给刘晓波也显示中国大陆在改善法制、人权方面尚有一定的努力空间。以下是采访内容:

香港市民游行要求释放刘晓波 (10/10/2010)
香港市民游行要求释放刘晓波 (10/10/2010) REUTERS/Bobby Y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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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建民先生:我自己关心中国大陆政治发展有三、四十年的历史了,对刘教授在过去中国政治发展历程上所作的的努力,我并不陌生。知道他获奖,我个人认为这是对他长期以来促进中国大陆人权、自由发展和政治发展的一个肯定。我们觉得这应该是恰得其所的一个肯定。

RFI:诺贝尔委员会89年时把和平奖颁给达赖喇嘛,这次颁给刘晓波,从国际背景上看,这两次颁奖的意义是不是有所不同?

赵建民先生:我相信一定有不同。两者的一个共通点就是中国大陆至今还是一党专制的政权,当然,中国大陆政府也做了若干的努力,政府改革等等,最近温家宝总理也不断提及此事,不过看起来,政治改革进展的幅度与速度恐怕不一定获得民间完全充分的配合。达赖喇嘛与刘晓波获奖的共通点就是针对一党专制下的中国大陆政府下的政治发展,(这也许显示),民间的努力与政府的作为真的是有很大的落差。

RFI:这次颁奖对中国政府有何影响?

赵建民先生:我想这个(颁奖)的意思就是中国大陆在法制、人权方面恐怕还是有一定的努力空间,当然,每一个国家每一个政府都要努力的空间,但中国大陆政府的努力道路应该是更长一些的。

RFI:台湾总统马英九呼吁尽快释放刘晓波,您是否认为 释放刘晓波是合乎情理的作法?

赵建民先生:这是我们中华民国政府的立场。因为中国大陆政府说刘晓波先生犯了法,那么,我们的了解是,他的犯法就是《零八宪章》的制定。但《零八宪章》的内容在民主国家的角度应该是言论自由的范围,可能中国大陆政府的认知并不同,认为他触犯了法律;换了一个时空环境,比如在台湾或是美国,就不一定这样认知。因此,从我们的法律观点来看,从我们的法制状况来看,我们当然希望刘晓波先生能享受更大的言论自由。

03:05

采访台湾陆委会副主委赵建民

海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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