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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中国

日本法庭判决中国劳工胜诉但赔偿额低

日本熊本县地方裁判所周五在判决3名县内务农的中国山东妇女控告县机构和农民及农场的官司胜诉,但对中国人要求总额两千万日元赔偿,法庭只令农场赔偿52 万日元(约4万人民币),占原告要求的40分之一,驳回了要求县国际研修协力机构等的赔偿权。

在这种比较小型的日本餐馆打工的中国留学生比较多
在这种比较小型的日本餐馆打工的中国留学生比较多 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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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当于初级法庭的熊本地裁法官原克也判决时说,中国人原告也有利用研修生制度来日从事劳务的意图,否决了原告索取加班和被转送到其它农场劳动的赔偿金额。判决后,原告人之一的冯桂芹在律师陪同下召开记者会时,一边哭一边诉说不满,律师村上雅人表示将上诉。

日本政府1981年创设了外国人研修制度,并成立了国际研修协力机构,原来目的是邀请发展中国家的人到日本学技术,称为研修生。因薪水微薄,该制度演变成廉价劳工市场。以05年为例,日本有超过8万外国研修生,中国人占66%。
不少外国研修生抵日后护照被扣、薪水也被克扣。由于劳资纠纷不断,日本舆论批评,09年日本政府提交国会《研修生保护法》等,但国会存在废除研修生制度的意见,至今未立法。

3名中国人是06年起从事了1年9个月劳工。法庭周五令两个农场按当时时薪付3人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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