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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两岸

“政府代位求偿”具主权意味

台湾海基会代表明天将前往上海和大陆海协会展开第六次「江陈会谈」的预备性磋商,但「两岸投资保障协议」已经确定不会在这次的「江陈会谈」签署。消息来源透露,这个协议无法完成谈判的主要原因,是台湾要求在协议中纳入「代位求偿权」,这个主张具有浓厚的主权意味,大陆到现在还没有同意。

internet/Prattflo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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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官员形容,投资保障协议可能是两岸继ECFA(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之后,双方政治角力最严重的协议。据指出,大陆要求,两岸投保协议必须以大陆的「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为基本框架;但台湾要求比照国际惯例,纳入「国际仲裁」机制,以及「政府代位求偿」的权利。

所谓「政府代位求偿」就是说,如果某家台商在大陆发生商业纠纷,遭受损失,可以由台湾的政府或政府指定的代理机构先赔偿给台商,然后再由政府委託代理机构和对方协商、仲裁,甚至打官司求偿。而目前的情况是,台商一旦遇到纠纷,只能自己在大陆打官司,控告对方,海基会认为,这样对于台商的保护略嫌不足。

台湾的总统马英九表示,两岸在这个问题上有不同看法,搁著也没关系,不必为了赶进度而签署协议,他并强调,这个案子绝不会影响两岸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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