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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生活

简介黄雪涛律师主笔的《中国精神病收治制度法律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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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元旦期间,海内外众多中文网站都曾转载刊登署名“郭寒韵”的网文,以女子“卖身救父”为题,呼吁社会关注一位名叫郭元荣的男子因揭发官员贪腐而被长期关押在精神病院的情况。尽管这一帖文的作者事后澄清,女子“卖身救父”的部分属于虚构的文学创作,但中国精神病人的收治问题则再度成为了公众舆论关注焦点之一。就此,我们在本次法律生活节目时间,为大家介绍由广东公益律师黄雪涛女士等三人在2010年底发表的《中国精神病收治制度法律分析报告》的主要内容,感谢收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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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黄雪涛律师在2010年10月定稿的《中国精神病收治制度法律分析报告》全文八十页。除摘要、结语、后记以及两个附录以外,报告的主体部分又分为六大章节。其中,报告在第一章概述中,用三句话就总体概括了中国精神病人的现状。一,精神病人人数庞大;根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09年初公布的数据,中国各类精神病患者人数在一亿人以上。二,财政投入严重不足;国外精神卫生投入占卫生总投入的比例约为20%,而中国仅有1%。三,司法保护有规定、未落实。根据国际《残疾人权利公约》、联合国《保护精神疾病患者和改善精神保健的原则》以及中国《残疾人保障法》中的条文,中国精神病人享有获得司法保护的权利,但在现实中,这种权利往往得不到有效落实。

另外,黄雪涛律师通过收集中国国内各级官方媒体近年报道过的精神病案例,对中国当前的精神病人收治情况做了分析。就此报告在第二章精神病收治典型案例中指出,这一现状就是:该收治没有被收治,而不该收治则被收治。这种现状导致稀缺的医疗资源流向错误的方向。一方面,80%的亟需救助的重症患者却得不到收治;另一方面,许多无须收治的个人却被送入精神病院,大量的金钱、人力、物力流向这部分人的强制医疗,使得原本匮乏的资源更加紧张。

针对这种现状,报告在第三章从卫生系统收治制度、公安机关强制收治制度、民政机关收治制度等多个方面入手指出,当前中国精神病收治制度存在八大缺陷:第一、强制收治没有门槛。第二、强制收治没有程序规范。第三、否认个人拒绝住院的权利。第四、不经法定程序推定监护人。第五、出院遵循“谁送来、谁接走”的规则;换而言之,医院只对支付医疗费的人负责。第六、住院期间没有纠错机制,投诉、申诉、起诉皆无门。第七、司法救济失灵。第八、精神损害赔偿数额非常低。

针对以上缺陷,报告在第四章中分析认为,造成缺陷的原因是由于中国精神病医学理论存在谬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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