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问主要内容
思潮与政见

王有金:律师所建支部是以党治国的最后程序

发表时间:

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中国律师阶层的成长是观察中国公民社会发展的重要窗口。但是随着近年来中国社会冲突加剧,站在社会维权前沿的律师承受的压力也日益增大,官方也通过各种方式加强对律师职业的控制。法国文化台就此采访了香港中文大学研究员王有金先生。

广告

王有金1954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曾经长期任职大陆法律界。在今天的《思潮与政见》专题节目时间里,我们播出王有金对中国律师发展前景的有关谈话。

 王有金先生认为,2009年以来,中国历史生存空间受到压缩,而2009年中共在律师事务所建立共产党支部的决定,是中共以党治国的最后程序。他说:

中国律师届最近发生一件很大的事情,将来会影响到律师事业的发展或者后退。这个重大的事件就是:从09年开始,中共要在所有的律师事务所要建立党的支部。建立党的支部,这是中共以党治国的一个最后的程序。为什么说最后程序?因为中共在所有的国家机构、人民团体、企业都建立了党支部。如果在律师届建立党支部,那说明:全国所有的机构都是由党来治国。那么建立党支部的重要意义在哪里呢?就是说每个律师事务所,有党支部,必须由党员来领导指挥整个律师事务所的工作。所以将来,无论这个律师事务所,他是党员律师还是非党员律师,他不但要听从司法部、司法局的领导,他还要最重要服从党的领导。

那么将来,律师为被告人、当事人辩护,他首先要服从的党的纪律,党的利益是跟当事人的利益,是有冲突。如果将来,党员律师也好,非党员律师也好,为当事人辩护的时候,他首先要遵守的是党的纪律、党的利益。律师代表当事人的利益,一定往往跟政府的利益、官方的利益是相反的。大家知道:中国是以党治国,所以政府的政策,也就是党的政策,政府的措施,也是党的措施。所以将来,如果他是党员律师,他为被告人辩护的时候,他就要选择什么角色,他是作党员服从党的纪律呢,或者是服从当事人合法的利益。所以将来,一定是很多人,如果当事人知道这是党员律师,他可能不会请他作辩护。

 

 

 

电邮新闻头条新闻就在您的每日新闻信里

下载法广应用程序跟踪国际时事

页面未找到

您尝试访问的内容不存在或不再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