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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两保险国企违规涉款3.37亿欧元

中国保险业发展迅速,违规问题亦相对突出,审计署发现,两大国有保险企业: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人保)和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简称国寿)零九年度经营管理和财务收支出现的违规资金,分别达到19.45亿元人民币(下同)和10.78亿元,共计30.23亿元(折合3.37亿欧元),有352人受到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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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已将其中十二宗涉嫌违法和严重违规个案交司法机关和纪检部门查处。

审计处三十一日在网上发出调查公告,指中国人保零九年度的违规资金额达到19.45亿元,只比该企业当年利润总额少一亿。违规金额中,大部分属经营管理违规,涉及金额15.05亿元,其余为财务收支方面的违规金额。

违规经营问题中,最主要是违规支付保险代理手续费,金额达6.84亿元,其他违规行为依次为违规协议承保、虚假投保、虚假退费或注销保单和虚假理赔等,涉及近二十个省市。

至于4.4亿元的违规财务收支,主要涉及多计支出和私设“小金库”等问题,涉及京津滇等十三个省市分支机构。

违规事件导致174人受到处分,另有十二宗涉嫌违法及严重违纪的个案,则已移交司法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

另外,审计署发现国寿集团在零九年度中有10.78亿元违规资金,约达当年利润四分之一。

违规总额中,六成属保险经营管理问题,达6.98亿元,主要是虚增保费收入(2.78亿)、违规承保或退保(2.42亿)、违规给付及理赔(1.13亿)及违规支付手续费。另外,3.8亿的财务收支违规金额中,绝大部分是会计核算不准确,“小金库”则有五百余万元。国寿为此对178人进行处分,绝大部分是撤职。

审计署表明,将继续跟进国寿集团未完成整改的事项,并适时作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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