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勒索新鸿基前主席妻子4亿元两被告囚10年

勒索香港地產公司新鸿基前主席郭炳湘妻子李天潁4亿元港币的两名男子,10日在香港高等法院被裁定串谋勒索罪名成立,法官判两人入狱10年。

香港一瞥
香港一瞥 Reut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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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两被告声称是当年张子强绑票集团的成员,勒索4亿元是当年释放郭炳湘时欠下的餘款,但法庭没有足够证据证明两名被告陈威行和郭炳根(与郭炳湘没有关係)与张子强伙团有关,法官在量刑时也没有将两案扯上关係,但指出被告选定郭炳湘的妻子李天颖为目标,串谋向她发出勒索信及电话,令本已受到伤害的郭妻再遭恐吓,加上勒索金额巨大,是非常差劲的勒索案,所以判刑必须具阻吓性。

 绰号“大富豪”的张子强,伙同其它人在90年代末干下两宗惊天动地的绑票案,绑走巨富李嘉诚的长子李泽鉅以及郭炳湘,前者据称付了10亿元赎金,后者则付出6亿元。本案两被告声称,向郭妻李天潁追讨的4亿元,其实是当年10亿元赎金餘下未付的赎金。

 由五男一女组成的陪审团退庭商议了5小时之后,分别一致及以5比1,裁定58岁的陈威行和61岁的郭炳根罪名成立。两被告在法官宣判刑期时表现冷静,满头白髮的陈威行依旧一副冷酷表情。

 两被告2009年9月23日,向李天潁发出第一封勒索信。据了解,曾任总警司的新鸿基地產公司的保安总监陈铁坚知悉后报警,事件交由香港岛重案组跟进。直至10月12日,郭李天颖的弟弟李天泽在中环的医务所收到第二封信,信中提及「已订的承诺」、署名有代表张(张子强)字普通话拼音的首个字母「 Z」,以及一个「张」字,「张」右边的「长」字多了一划,即共五划以红笔书写,相信代表张子强与四党羽被枪毙的五条人命,故警方认为事件并非是闹著玩,将案转交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调查。郭家在11月23日收到第三封勒索信,信件抬头给郭老太鄺肖卿,但郭老太从没有接触过该信。

 警方与内地公安核对张子强同党的资料后,重点调查十多人,翻查入境处资料,发现陈威行原名陈森友,正是1997年张子强勒索郭炳湘事件中其中一名重要绑匪。警方根据勒索信中留下的两个手机号码,追查手机发出讯号的位置,抽丝剥茧,最终锁定陈威行为目标。

 警方对陈威行展开全天候监视,并安排高级督察做卧底,假扮郭李天颖的助手与陈威行接洽。与卧底两次的勒索对话中,警方都发现陈与郭炳根同行,观察从手机讯号发出的位置、通话长度、接线及掛线时间,肯定勒索电话是由陈威行发出。警方随即採取行动,12月16日趁陈威行在旺角透过电话勒索8000万元时,将陈生擒,当时与陈一起的郭炳根亦遭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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