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撞船案
那霸检审会认为检方应起诉中国渔船船长
针对去年9月7日中国渔船和日本2艘巡逻船相撞事件,日本冲绳那霸检察审查会周一就检方的处分是否得宜进行讨论,结果审查会否认那霸地检所作的不起诉(缓起诉)中国船长的做法,认为应当予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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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决书表示,中国渔船追撞日本巡逻船「水城号」,造成水城号右舷凹陷,虽然凹陷损伤轻微,但不可否认,这是将人命暴露在危险中的行为。此外,对于中国渔船船长没有道歉或赔偿日方损失一事,那霸地检此前以中国船长已返国为由作出的不予起诉的裁定,检察审查会也表示无法接受。
一个由由东京5名媒体人组成的团体,于1月25日提出刑事检举,认为那霸地检不起诉中国渔船船长,是出于咨意性和政治性考量,令人无法苟同。
根据中央社的报道,日本在地方法院或其分院地区设立「检察审查会」,由各辖区具有选举权者,抽籤选定检察审查员11人,组成审查会,任期6个月。审查会职掌是针对检察官所做不起诉案件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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