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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质疑「暴力拆迁就一定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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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十九日,中国官方《人民日报》发表社论《希望杜绝一切非理性言行是不现实的》 ,明确表示,中国构建和谐社会要走的路还很长。「路还很长」 指的是急速变革的中国面对千年未有之变局,将进步的「理性」理念落实到层层级级的社会管理实践中,实现对日益错杂的社会心态的淮确把握和有效疏导,还需要很长的时间。而建立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的机制,才是消除群体性暴力事件最有效的途径。社论又说,在中国市场竞争固然是优胜劣汰,但是否必定是赢者通吃一切、输者无处可逃?暴力抗拆固然不理智,但暴力拆迁就一定合理吗?通过正常渠道难以反映正当的诉求,究竟该怎样宣泄郁积的情绪?

RFI/Ch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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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还说, 理性是社会赖以生存的基础,理性建设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在现阶段,这个责任主要在社会管理者,在拥有更强实力、更丰富资源的组织和个人。培育理性平和的社会心态,当从培育平等、真实、诚垦和可沟通为原则的交往理性开始。社论告诫有关部门,少一点「我办没时间跟你闲扯」的粗鲁,多一点平等耐心的沟通;少一点「不信谣不传谣」的训导,多一点公共信息的及时披露;少一点「买不起房为什么不租」的不解,进一步加快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我们时时刻刻都应记住,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才是消除非理性最有效的解药。

而在另一方靣,有网民指出有一些地方,大搞违法拆迁,在法院判决后,不惜以维稳为借口,动用国家力量,对法院的判决书进行封杀。殊不知,这样做,不但严重违背法治的精神, 还涉嫌侵犯公民的表达权和知情权,不利于社会对审判工作的监督,更严重的是它损害了国家司法的形象,也容易滋生使司法腐败,影响社会稳定。所以说,动用国家力量去封杀法院的判决,百弊而无一利。

网民表示,只要是公正的判决,其实是不怕公开的。党中央国务院多次强调发挥舆论的监督作用,坚决纠正违法拆迁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而封杀舆论,与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格格不入。5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是不是可以这样说,谁封杀判决书,谁就是坚持违法拆迁的「钉子户」,对这些顽固坚持违法拆迁的「钉子户」,是该对他们实施「强制拆迁」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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