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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丽水银泰55亿元非法集资案主犯被判死刑

昨天(11月7日)下午,近年来浙江乃至整个中国大陆规模最大的一起与房地产相关的非法集资案一审宣判。浙江丽水市中级法院一审认定,多名被告人非法集资55.69亿元,集资诈骗14.72亿,判处银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季文华死刑,被告人季林青、季胜军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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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银泰房产开发“青云小区”项目开始,就采取了民间集资的手段来筹集开发资金。

据公诉方描述:2003年至2008年,被告人隐瞒公司连年亏损真相,通过高价竞买土地、媒体宣传等各种方式,制造公司盈利假象,以开发房地产项目为由,采取由个人出具借条,各公司担保的形式,以15‰至25‰的月利率主要在丽水市莲都区、遂昌、庆元、浙江省龙游县、湖南省株洲市等地向不特定社会公众进行非法集资。

当时,很多丽水人都把自己房产抵押,把钱套出去投入到集资潮中,成为“吃息一族”,获得高息后又买楼置产,在这一集资循环的推动下,丽水2007年的房价甚至直逼省会杭州。

业内人士认为,这种高利息集资的方式要得以维系运转,前提是高利润的地产市场能够保持,但随着2007年开始的宏观调控,房地产市场开始走弱,开发的楼盘销售情况不佳,现金回笼越来越困难,银泰地产的资金链问题开始凸显。

2008年6月初,央视二套《经济半小时》播出“丽水楼价赶超杭州,神话背后泡沫惊人”的报道,直接触发了民间集资户的恐慌心理。

挤兑风潮从丽水银泰总公司开始,很快波及遂昌分公司。当时《瞭望东方周刊》报道,“银泰遂昌分公司大概向总公司调集了2000多万元准备支付利息,但大部分都被参与集资的当地官员抢先提取了本金。”

当年7月,银泰房地产公司资金链断裂,严重资不抵债,遂昌集资户上访,随后波及丽水市区。据公诉书,除丽水莲都“温馨园”项目外,被告人所经营的其余房地产项目均为亏损。

该案一审认定,全案累计集资达54亿3535万元,至案发时尚有15亿8377万元集资款不能归还。到今年4月份,在丽水官方协调下,参与集资者累计兑付5次,按丽水官方的说法,最终的清偿率可达42.11%。

11月7日,丽水中院的判决书中,法院认定:被告人季文华、季林青、季胜军、季永军等四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的方法,以支付高额利息、发放集资奖励为诱饵,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已构成集资诈骗罪。

浙江丽水市中级法院以集资诈骗罪、抽逃出资罪判处季文华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以犯集资诈骗罪判季林青、季胜军死缓,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犯集资诈骗罪判季永军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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