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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班联合国气候大会

加入全球减排协议中国提五大前提

在南非德班联合国气候变化谈判进行到第二个星期的时候,参与谈判的中国官员作出了“中国不排除接受有法律效力国际协议的可能性”的表述,但同时提出五个前提条件。

中国代表团团长解振华在德班联合国气候大会发表讲话(2011年12月5日)
中国代表团团长解振华在德班联合国气候大会发表讲话(2011年12月5日) 图片:Reuters/Mike Hutch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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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代表团团长解振华昨天在德班(12月5日)发出讯息说,中国可以接受有法律约束力的全球减排协议,但有五大前提,这五项原则指的是:要有《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尽快启动绿色气候基金、落实技术转让等方面共识,同时要确保2015年前完成科学评估、以及要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公平的原则,各自能力的原则,确保环境的整体性,各国承担与自己发展阶段和水平相适应的责任和义务。

解振华表示,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已经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公约,各方应当遵循并兑现承诺,中国愿意有条件接受。对此,全球气候变化问题专家认为,从中方的表述和所提的相关条件看,尚难以判断此次气候谈判是否出现实质性突破。

另外,美国作为中国之后世界第二大污染排放国,反对制定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减排强制协定,并表示在2020年之前,不需要重新考虑目前的减排目标。不过联合国气候专门小组的一些成员认为,中国愿意达成一项减排法律框架的意愿,这将会有助于激励其它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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