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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立人集团147债权人起诉政府不作为

中国温州立人集团的147位债权人昨天向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诉状,指控温州市泰顺县政府和公安局不作为和行政行违法,申请国家赔偿人民币6864万馀元。投诉的147位债权人列举了3个阶段政府不作为和行政行为违法的理由。 

中国网络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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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中级法院已接下这份诉状,但未答覆能否立案。按法律规定,法院应在一个星期之内,向原告作出答覆。

泰顺县2月15日启动立人集团债权登记工作,至今还未公布最终债务总额。该集团称,未付债务金额达人民币22亿元。但据新华社报导,立人集团债务规模达45亿元,涉及债权人超过7000人。

投诉的147位债权人列举了3个阶段政府不作为和行政行为违法的理由。

第一阶段:在长达13年中,立人集团固定收款地点未曾改变,泰顺县政府及公安局不但没有制止,一些领导干部也参与集资;还发动单位给立人集团的育才学校放款。

第二阶段是在立人集团崩盘前3、4个月,泰顺县政府默许立人集团以3、4、5分的高息「钓鱼式」集资9亿馀元,并将部分集资款,用于支付领导干部的本金及高息,让领导干部先走。

第三阶段,立人集团宣布无法清偿债务后,泰顺县政府干扰法院受理该案,并以暴力对待部分债权人;县政府还对立人集团旗下的内蒙古鄂尔多斯煤矿4.5亿元转让款不知去向,表示无能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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