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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地:中国城市化背后​的潜在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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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是中国政治换届敏感年,很多以敢言著称的中国媒体都选择对敏感的时政报道选择某种程度上的自我约束和审查,而以更多的力量关注到一般认为更不敏感的环境污染、食品安全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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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南方都市报》深度部曾以大版面推出中国工业区污染调查,可能是因为与普通公众生活关系不大,报道反响平平。上个月财新《新世纪周刊》以封面报道了中国自来水存在的严重污染问题,引起了广泛关注。

而本周最新出版的《财经》杂志的封面报道《毒地潜伏》,揭露了在当前中国工业结构调整和城市用地结构调整之中,占据市区优越位置的一些劣势工业企业,纷纷通过易地、搬迁改造,退出繁华地段,其遗留的大量毒地亦随之被暴露于城市的阳光之下。报道说,“没有人愿意生活在垃圾场旁边,但你可能正居住在比垃圾更具危害的毒地之上,因为你对所住社区的用地历史数据几乎一无所知。”

近年来,中国有大量毒地被开发为住宅用地,甚至成为昂贵的地王。北京广渠门15号地块原来就是一家化工厂,入市拍卖成为2009年的北京地王,经修复后建起豪宅。

毒地开发的背景是正在进行中的城市“退二进三”计划。占据市区优越位置的一些劣势工业企业,纷纷通过易地、搬迁改造,退出繁华地段,进入城市边缘。50多年前“大跃进”时期的众多高污染工业企业关闭、搬迁,大量毒地亦随之被暴露于城市的阳光之下。由于其地理位置往往优越便利,几乎所有的地块都被开发。其中,有不少毒地未经治理,就被“正常使用”。

长三角、珠三角以及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有大批污染型企业外迁。尤其是2008年,国家安监总局要求各地采取鼓励转产、关闭、搬迁等多种措施,进一步淘汰高污染化工企业,企业搬迁风生水起,污染场地大面积暴露。

中科院南京土壤所土壤与环境生物修复研究中心主任骆永明的研究表明,仅不完全统计,至2008年,江苏、辽宁、广州、重庆等地污染企业搬迁数千家,置换约2万余公顷工业用地。重庆,2004年至2012年,集中搬迁了137家污染企业,而这些企业原址基本都位于黄金地段;江苏,连续三年时间内陆续搬迁4000余家污染严重的化工企业,留下了大量污染情状不明的场地。

自2004年以来,毒地开发引发的急性中毒事件陆续被曝光。2004年4月,北京市宋家庄地铁工程建筑工地,三名工人在地下作业时中毒,症状最重的一人接受了高压氧舱治疗。出事地点原是北京一家农药厂。北京一位参与多起修复项目的专家称。 “上世纪50年代到80年代,北京南三环有一片化工厂、农药厂聚集地,这片场地有多少做过调查,做过土壤修复?而今这片土地早已纳入住宅或商业开发了。”

由于国有老厂的环保设施和意识缺乏,对于污染物的处理相当简易。当年的农药厂对农药残渣等有害化学残留物的处理方式,基本是就地排放掩埋,有的离地面仅五六米,因此,不少经过处理的毒地依然污染物浓度很高,甚至超过有关监管标准的成百上千倍,有的污染物深达地下十几米,有些污染物迁移至地下水,并扩散,导致更大规模的污染。

专家指出,各类不同性质的全国污染场地应以万计,仅是农药厂污染的场地就占据相当高的比例,但处理和正在处理的屈指可数。

武汉赫山,开发商武汉三江航天房地产公司在施工工人中毒后,方知此地块为武汉市农药厂遗留的毒地,于是将该地块退回武汉土地储备中心,武汉土储中心向其赔偿1.2亿元。

武汉长江明珠经济适用房有2400户规模,建在武汉长江化工厂原址上。环评报告书认为,项目场地存在金属锑污染和局部有机物污染。重金属很难在环境中自然降解,金属锑会刺激眼、鼻、喉咙及皮肤,持续接触可破坏心脏及肝脏功能,吸入高含量锑会导致中毒。而有机物污染的土地,短期内根本不适合作为居住用地。

但2010年11月底被媒体曝光时,该小区已基本建好。在武汉市环保局要求之下,毒地采取覆盖土工膜将污染土壤进行隔离,而土工膜隔离修复方法在业内专家看来只是规避风险,而非彻底修复策略,由于污染物没彻底消除,今后进行开挖建设时仍可能引发污染。至今,小区业主已陆续无奈地入住。一位小区业主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唯一能做的是,“今后让孩子少到小区里玩土”。

一些毒地虽已浮现,但对外严密封锁消息,仅供专家内部研讨和政府闭门决策。

一位专家介绍,如广州某处楼盘曾是一家重点化肥厂原址,重金属与石油类污染物超标并存。广州亚运村曾选定该位置,在调查后才发现场地污染问题,最终亚运村改选落户番禺区。但该楼盘居民始终不知真情。深圳某块工业用地,曾是大批电子企业的原址,企业搬迁后,场地电子固废污染较重,现在这片场地上办公的企业并不知情,甚至当地政府部门对此地块的污染情况也不完全掌握。

被媒体曝光的毒地属极少数,更多毒地在政府和居民毫不知情之下,仍悄然威胁着人们的健康。而毒地对人体的危害,往往需要十年、数十年才会显现。

污染土地密集出现,毒性释放可达上百年,尚不包括地下水的污染。没有修复的土壤的影响与危害很可能长达几十年、几百年甚至上千年,致使环境污染,人体致病。

美国原为工业废弃物垃圾场的拉夫运河,在1953年被填埋覆盖后开发成大量的住宅和一所学校。24年后的1977年,当地居民频频发生孕妇流产、儿童夭折、婴儿畸形、癫痫、直肠出血等病症,经调查后才真相大白。

中国面对毒地这一新污染问题,目前既缺乏搬迁前强制性的污染评估程序,又缺乏事发后谁污染谁负责的处理机制,大体呈现“哪里出事、治理哪里”的被动应对状态。

目前,全国仅有北京、重庆两地环保部门设有污染场地管理科,并明确规定工业用地原址在二次开发利用前必须进行场地环境评价。重庆还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在转产或搬迁前,应当清除遗留或排放的有毒有害物质,并对被污染的土壤进行治理。

其他城市并无强制性要求开发必须进行场地污染调查分析,基本处于监管真空。中科院南京土壤研究所研究员陈梦舫指出,国内不少毒地未经任何处理修复,就直接用于开发,一旦出事,就不只是环境问题,而是影响地价、房价的经济问题,更是危害健康、人身的严重社会民生问题。

目前,“中国已经发现的污染场地还不到100块。”北京市环境科学院副院长姜林介绍,然而,美国的污染场地大概在四五十万块,欧洲也有几十万块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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