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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 社会

公平劳动协会:富士康工时不符劳工法

中央社引述彭博社报导,美国公平劳动协会周四在1份报告中指出,即使苹果公司组装厂商富士康科技集团达到公平劳动协会(FLA)设定劳动条件当中99%的要求,但富士康并未遵守中国劳动法,导致部分工厂工人超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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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告显示,由于劳工短缺与人员流动,导致剩余员工拉长工时以符合生产目标。2012年3月首份检查报告公布后,这个团体已监督这家苹果手机iPhone和苹果平板电脑iPad製造厂生产线15个月的时间。

富士康2010年发生一连串自杀事件后,苹果去年加入公平劳动协会,富士康旗下3座工厂接受检视,以改善工作环境并确认补救措施。同时,富士康创办人郭台铭已为100万名员工加薪、聘请辅导人员及增加社交活动,科技业其他业者可能会群起效尤。

公平劳动协会指出,在上个月完成的最终验证报告中,发现富士康遵守360条行动准则当中的356条,或大约99%,其余4项议题全部与工时有关。公平劳动协会说:“工时方面已有进步,但这3座工厂在工时上并未符合中国的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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