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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

三名中国孕妇逾期居港产子判囚一年

自香港加强堵截中国内地孕妇来港产子后,不少人改以提前到港而逾期居留并在港产子,以获取港人身分或藉此避过一孩政策,但法庭昨日重判三名逾期居留在港产子的内地孕妇一年。评论认为可对内地孕妇藉逾期居留产子起阻吓作用,但内地有网民不满,强烈谴责有关裁决。

香港特别行政区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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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内地人士可以自由行身分来港旅游一星期,案中三名孕妇分别于13年5至7月期间以旅客身分访港,但逾期留港,违反逗留条件,然后分别在11至12月期间,冲到医院急症室产子,及后被捕。

据了解,案中三名被告并无关连,她们在沙田裁判法院中承认违反逗留条件的控罪,透露来港前已怀孕,没有预约香港医院的分娩服务。

根据香港法例,违反逗留条件的旅客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五万元及入狱两年。

裁决公布后,凯迪小区有网民金 陵客发表措词激烈的言论谴责,称获悉裁决后愤慨莫名,指刚出生婴儿嗷嗷待哺,不应囚禁哺乳期的生产妇女,顶多罚款和驱逐出境,亦未见日美等国囚禁逾期居留生子的大陆妇女新闻。该网民强烈要求中国全国妇联出面谴责香港有关「暴行恶行」,并要求有关部门加以制止。

香港入境处数据显示,该处去年头十个月已拒绝逾四千名未有预约分娩的内地孕妇入境,另外,每月冲急症室的双非孕妇人数仍有至少二十人,大部分是逾期居留者,她们多在怀孕28周前入境,然后逾期居留至分娩冲急症室产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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