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闯军营四港人判入狱缓刑及监管保护令

「香港人优先」四名成员去年底手持港英旗闯入驻港解放军营一案,所有被告罪名成立,当中,三名成年被告各被判罚款2000港元或入狱两星期,但缓刑十二个月;至于未成年的15岁被告,则被判十二个月儿童监管保护令,每晚8时至翌日清晨6时宵禁。

招显聪2013年12月手持港英旗闯入驻港解放军营
招显聪2013年12月手持港英旗闯入驻港解放军营 图片: 网路相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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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岁被告早前已承认无许可证进入禁区罪名,今(25日)早在少年法庭判刑。辩方律师求情时指出,被告只是关心社会时事,可惜用错表达方式,并非典型青少年罪犯,毋须感化。

裁判官表示,擅闯军营是严重罪行,原不打算轻判,但由于被告的感化报告极为正面,故判处监管保护令。其间,被告须由父母监管,除非由父母陪同或获得福利官批准,否则每晚8时后都要留在家中。此外,亦要遵从福利官指示,参与交友和小组活动。若有违反任何条款,会考虑进一步限制其自由。

同案另外两名认罪的被告,早前已被罚款2000元,至于首被告招显聪则否认控罪,于本月19日裁定罪名成立,判入狱两星期,缓刑十二个月。招显聪表示,虽是轻判,但坚持解放军不应占用港人土地,会作出上诉。

招显聪当天到法庭听取裁决前,在庭外高叫抗议口号,突然被一名男子冲前掌掴,指责他是汉奸走狗,在场警员随即制服该男子,予以拘捕。

案发在去年12月26日,四名被告手持港英旗帜,进入中环解放军营,抗议兴建中环军用码头,随即被驻军推出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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