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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龙谈他起诉中国联通公司屏蔽谷歌搜索引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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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4号,中国深圳福田法院对公民汪龙起诉中国联通公司屏蔽谷歌搜索引擎的诉讼案开庭审理,这被称为是中国大陆也是全球首宗此类成功立案并顺利开庭的案件,引发广泛关注。今年26岁的汪龙介绍自己是独立记者和民间法律工作者,除了对联通公司的起诉外,在中国的福喜食品丑闻曝光后,也是他首先发起普通消费者起诉福喜公司的民事诉讼,也由深圳福田法院正式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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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龙今天接受法广专访,就昨天的庭审过程以及自己对维护消费者权利的追求做了详细介绍,首先,还是请他介绍一下联通公司的原因。

汪龙:我今年六月份开做始准备,因为中国联通的手机和宽带不能 登录谷歌和Gmail信箱是在2014年五月下旬,也就是“六∙四”前夕。我和身边的很多网友一样,认为可能“六∙四”过了以后就又可以正常使用了,但是没想到的是,“六∙四”过去很长时间以后还是用不了。我曾在6月份打联通的投诉电话,联通公司对此在电话中的答复是,因为谷歌公司退出了市场,所以就没有办法访问相关网站。

但是,这样的答复肯定是没有什么依据的,谷歌退出市场和能否在中国访问实际上没有什么必然的联系,因为互联网是全球自由畅通的,即使服务器不在中国,按照国际互联网的规定,也应当可以在中国正常浏览,但是实际情况是在中国没有办法进行浏览和访问。

因此我就准备好起诉材料,7月10号正式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正式递交起诉书,没想到我当天把起诉状递交到法院的立案处后,当场就成功立案,当时我也觉得非常惊喜。

法广:您是以什么理由起诉中国联通公司的?

汪龙:起诉的理由就是无法访问三个网站,我在起诉状里列明的事实和理由也是这样写的。因为,作为消费者,我使用联通电信服务 ,就是我交钱,他给我提供服务,这是一种电信服务合同关系,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被告作为履行方,没有办法提供正常的有保障的电信服务的话,作为消费者有权利去主张被告违约责任。就是按电信纠纷合同的案由在福田法院立案的。

法广:你有没有受到中国联通的压力呢?

汪龙:没有。

法广:昨天在法庭上情况如何?

汪龙:如果单从法官的态度上讲,倒是没有不尊重当事人这样的情况。我觉得当时被告的代理律师显得有些底气不足,因为被告公司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也没有出庭,而是找了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来出庭,但是有些情况也不是他能够决定的。比如说,当审判员问被告律师,被告网络能不能访问谷歌时,代理律师没有办法回答他,显得很搞笑,旁边旁听的公民都笑出声音来了。他的表情就显得很尴尬,因为这也不是他能够回答或者是能够决定的事情。

从审判人员来讲,他们的态度没有问题,但是在程序上肯定存在违法的问题。我在微博上也对此有所披露。比如,当时审判员问被告律师能不能访问谷歌等网站时,这位律师举了一个例子,他说自己在律所里使用的是另外一家运行商的接入服务,没办法访问,但他自己也不太清楚(联通是否能访问)。但是,审判人员曲解了被告律师的陈述,将他的陈述写成“无法访问,但是与运行商无关”记录到笔录里,这与被告的陈述有千差万别,完全不符。

法广:什么时候结案?

汪龙:法院告诉我,这个案件是适用简易程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简易程序的案件在立案之日起的三个月内要审结。

法广:您有什么期待?

汪龙:我不做任何期待。

法广:在上海福喜公司食品安全丑闻曝

汪龙:象征性也好,传递信息也好,我觉得更多的就是要表达出作为一个公民,应该有主张自己权利的一种方式,包括诉讼的方式,不管是在食品安全,还是在信息自由,甚至于言论自由方面,作为公民,首先应该有主张自己权利的权利,其次就是自己要去主张。

现在很多人,在很多方面,都对言论自由,或者食品安全的问题都不满意,但是都没有站出来去主张自己的权利,我认为我们首先要主张自己的权利,只有在主张和追求自己权利情况下,这些权利才可能实现。如果不去主张自己的权利,权利空间只能是越来越小,甚至是现有的权利都没有办法得到保障。

法广:您有没有考虑过这样做有可能会给自己带来一些不方便的后果?

汪龙:我认为我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依法进行起诉,起诉过程也符合法律规定,首先我自己没有违法,更没有犯罪。如果果真出现安全威胁的话,那也是我的荣幸,更是这个国家的荣幸吧。

感谢汪龙接受法广专访。

法新社今天也对汪龙起诉中国联通事件进行了报道,并表示在与深圳法院联系后,法院相关负责人拒绝对此发表评论。

法新社报道指出,中国官方媒体环球时报引述匿名“专家”指出,汪龙向错误的对象提出了起诉。这位专家表示"受指责的应该是谷歌,因为它没有在中国展开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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