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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中投资保护协定

加中投资保护协定在一片争议声中生效

10月1日,加中投资保护协定在一片争议声中生效,加拿大反对党新民党指政府悄悄地批准该协定,将使“加拿大在未来31年受困于一个严重的单边协议”,绿党党魁更形容该协定把加拿大”卖给中国”。而加中商会理事长高诗如则称赞此举有助于缓和两国间的紧张关系,为双方投资提供公平的竞争环境,阿尔伯塔大学中国问题专家姜闻然相信加拿大赶在9月份批准该协定是为总理哈珀11月的中国之行铺路,哈珀希望在北京的亚太经合组织会议上与习近平首次会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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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9月,中加两国在上一届于俄罗斯举行的亚太经合组织会议上草签了有35项正式条款和6项附加条款的投资保护协定,内容包括最惠国待遇和争议解决等,并规定一旦出现诉讼将交由双方专设的仲裁法庭处理,不会交由国际投资仲裁庭,第35条第1款还规定协定在2014年10月1日生效。中国在2013年2月批准了该协定,加拿大方面由于反对党和原住民的反对而搁置两年之久。今年5月初到任的中国驻加拿大大使罗照辉责怪加拿大冷处理该协定,希望加拿大政府尽一切可能予以批准。

加拿大国际投资法专家格斯·哈尔滕(Gus Van Harten)认为中国在加拿大早已进行了巨量投资,这使得中加投资保护协定有别于加拿大与其他国家签署的同类型协定,加拿大纳税人将为此承担更大的风险和受到更多的约束。新民党议员葛瑞森( Randall Garrison)指协定不透明性,秘密听证下进行的诉讼将使涉及重要公共政策和大笔款项的决定不为公众所知,这违背了加拿大的法律精神。

中国与加拿大2013年双边贸易额达到544亿美元,双向投资额累计超过510亿美元。

以上是法国国际广播电台特约记者潘卫发来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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