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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大决议将12月4日定为中国宪法日

中国人大常委会今天开会决定把32年前全国人大通过并公布实施至今现行宪法的1982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中国共产党刚刚结束第18届四中全会,会上推出依法治国的执政新路线,中国准备今后在每年的12月4日都以各种形式来展开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中国人大决议将12月四日定为中国宪法日 中文网络图片 DR
中国人大决议将12月四日定为中国宪法日 中文网络图片 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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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央社报道,为了凸显依法治国,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天审议将12月4日订为「国家宪法日」的草案,并可望照章通过。这是中国第12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1次会议。

从1949年以来,在1954年9月制定中国第1部宪法,之后多次修改,1982年12月4日由全国人大第5次会议通过现行宪法,并公布实施至今。

根据今天审议的这项草案,大中国决定将现行宪法公布实施的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

据这项草案说明,中国现行宪法实施以来,各地在每年12月4日都展开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活动,并且每10年还举行1次隆重纪念活动,已成为惯例,对形成宪法至上、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起到了有力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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