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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贪腐

蒋洁敏对受贿及破坏国家油田气管理开发控罪直认不讳

根据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的官方微博,前国务院国资委主任蒋洁敏对检察机关指控他的犯罪事实表示不持异议,合议庭在休庭后依法评议,择期宣判。法院官方微博称,蒋洁敏在最后陈述说:“我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汉江分院的起诉是客观的,我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对起诉书没有任何异议,我接受公诉机关的控诉,我认罪、悔罪。” 

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今天(2015年4月13日)公开审理蒋洁敏贪腐案
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今天(2015年4月13日)公开审理蒋洁敏贪腐案 中文网络照片 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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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又引述蒋洁敏说:“我的受贿罪性质严重,家庭财产远远大于合法收入,所所犯滥用职权罪,给国家财产造成严重损失,并损害了政府公信力,我为这些错误深深忏悔。我放松自我约束,丧失党性,背弃原则,严重违反党纪国法,给国家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曾经是中国石油集团董事长、据称与周永康关系密切的蒋洁敏又说:“我滥用职权、违反规定、超越程序,破坏了国家油气田的管理和开发,损害了党在人民心中的形象,辜负了党的培养和教育。我玩忽职守,丧失了党的原则,犯下滔天罪行,人生观、价值观偏离了正确的方向,严重丧失了党员领导干部的标准,我愧对养育我的祖国和人民,我本应报答,却走向了邪路,对不起关心教育我的各级领导,辜负了他们的期望、信任和厚爱,我无比惭愧,痛心疾首。”

公诉人早前在庭上宣读起诉书时,指蒋洁敏在2004至2013年,在中石油集团及中石油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不同职位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建设、职务调整、职级晋升等事上谋取利益,直接或透过妻子索取或非法收受14个单位和个人的财物。

蒋洁敏曾受有中国石油帮主之称的周永康所托,利用职权为他人在获得油气田区块合作开采权、燃气轮机发电机组项目招标、天然气供应指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其行为严重扰乱了国家油气资源管理秩序,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此外,蒋洁敏据传又卷入与已经落马的前中共中央办公厅主任令计划有关的一宗丑闻。2012年3月令的儿子令谷驾驶法拉利跑车在北京保福寺桥发生意外,当场惨死,车上两名女子重伤(有说是一死一伤)。据南华早报引述灵通消息人士披露,中石油事后向两名女子的家人拨出一笔数目不菲的“掩口费”,而中纪委人员曾就此事向蒋洁敏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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