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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证明我妈是我妈 奇葩证明刁难民众实为权力寻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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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民陈先生一家三口准备出境旅游,需要明确一位国内的亲人,作为紧急联络人,于是他想到了自己的母亲。我们今天的话题就从这里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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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问题来了,这就需要书面证明:他和他母亲是母子关系。而陈先生在北京的户口簿,只能显示自己和老婆孩子的信息,要开证明只能回到江西老家,其父母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想到为了开这个证明,还要跑上近千公里,陈先生就头疼恼火:想要“证明我妈是我妈,怎么就这么不容易呢”?

 作者李冰洁的文章说,要陈先生“证明我妈是我妈”,听起来像是个笑话,实际上一点也不可笑。现实生活中,当子女与母亲在同一个户口本上,只要拿出户口本来就可以证明;但当子女与母亲不在同一个户口本上,要证明“我妈是我妈”,必须有相关证明来予以认同才行,否则,谁知道陈先生的妈,就是他母亲呢?其实,很多人都遇到过类似的问题,比如说:要证明你爸是你爸,要证明你没犯过罪,要证明你没结过婚,要证明你没有要过孩子等等。

作者陈广江的文章说,这样那样的证明,听起来莫名其妙,办起来更是让人东奔西跑,最后往往只能花钱找关系解决。而陈先生这一难题的解决,最终还是得益于向旅行社交了60元钱,就不需要再去证明,他妈就是他妈了。据统计,中国人从娘胎里的准生证,到死后的骨灰存放证,人生不足百年,仅常用证件就有一百多个,把办证所需要的时间和费用累加起来,无疑是个天文数字。

更让人窝火的是,这类证明的过多过滥,主要针对的,往往都是普通民众,对那些有权有势者而言,别说“证明我妈是我妈”了,就连假身份证、假护照都不成问题。一边是“吃拿卡要”成风,一边却又摆出“按规定办事”的姿态,这种现象并不罕见。表面上,这些原本应该由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相互核实的信息,但这些部门之间却互相推诿,谁也不愿承担责任。各级职能部门就像是一个个行政“堡垒”、信息“孤岛”,相互隔绝,壁垒森严,结果只能让老百姓跑断腿。

作者舒圣祥的文章说,我们每办一种证件,事实上就意味着,公民配合相关部门完成了一次个人信息的归集;既然登记了、收集了,当然不能登了白登、收了白收。像“证明你妈是你妈”这种事情,每个中国公民,从出生到上户口,再到迁户口,整个流程都在相关部门留下了明确的记录,如果这些登记与办证的流程准确清晰的活,相关部门要查到“谁是谁妈” 并不困难,怎么还需要公民个人为此专门跑断腿,去开证明呢?

这只能说明,很多严格要求于民众的程序,事实上并没有真正发挥作用。在信息化时代,各级职能部门之间,想要实现公民信息共享,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情。让数据多跑路,让民众少跑腿儿。之所以种种证明过多过滥,从另一个侧面也说明,中国的各类审批事项,仍旧太多太繁,动辄要求办事群众开证明,俨然已经成为了一种刁难老百姓的权力。因为太多的证明,最后都是通过花钱找人解决,事实上这也成了某种权力寻租的通道,以致于让所谓的“证明经济”与“盖章经济”大行其道。

比如之前办理生育证,夫妻双方户籍不在一地,办理过程需要盖章、签字的竟然多达40个,那盖的根本不是公章,盖的是折腾,盖的是金钱。说到底,“证明你妈是你妈”的奇葩证明,背后折射的是中国公共服务水平的低下。一方面,公民明明已经登记过的信息。却需要频繁开证明,政府部门自己该主动核实的信息,却让公民跑断腿;一句上级“就是这么规定的”,往往成了刁难民众的借口,也成了权力寻租的渠道。

作者帝国良民的文章说的,另一方面,在当今腐败成为常态、苍蝇满天飞的大环境里,许多看似很难办的“证明”,都不过只是官场利益链中的一个环节罢了。所以无权无势的小老百姓,有时候也悟出了真谛,既然办证如此麻烦艰难,那么干脆就绕开它,于是乎,满大街的墙上、地上、走廊上甚至厕所里,都贴满了附有手机号码的“办证”小广告。凡是政府能想到折腾老百姓的证明,在那些贩子们的手上应有尽有。

既然黑市“办证”经久不衰,那也就意味着,大多数情况下,这些所谓的“证明”,根本不能证明什么,要说能证明什么的话,它似乎只证明了,那些掌握办证权力的机关,对老百姓设置了太多的障碍和麻烦,逼得人们不得不暗渡陈仓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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