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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司法

斩刘进图两被告罪成 主谋仍逍遥法外

明报前总编辑刘进图去年被斩至重伤一案,4男3女陪审团在退庭商议3个小时候,于13日一致裁定两名涉案被告3项罪名成立,法官将在本月21日判刑。刘进图事后召开记者会,感谢陪审团公正的裁决,并希望警方能找出主谋;两名被告的律师则在庭外表示,两人不会写道歉信要求法官轻判,并考虑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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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讯经过17日之后,陪审团一致裁定担任开车接送的39岁叶剑华,以及负责下手斩人的39岁黄志华三项罪名成立。控方指首被告叶剑华负责驾驶摩托车,接载刀手袭击刘进图,被裁定偷摩托车和车牌,以及蓄意袭击伤人,三项罪名全部成立。次被告黄志华两项控罪包括偷摩托车和蓄意袭击伤人控罪均成立。

两名告在法庭上一度翻供,声称他们在大陆被公安拘留10天期间,被屈打成招,因此才承认所谓“收钱做事”,又称公安向他们警告,中央不想案子政治化,要人顶罪。辩方律师亦一度指出刘进图被砍伤时,只能看到凶徒的背影骑车离开,未能辨清行凶者面貌。

刘进图在裁决后开记者会,他向负责调查的警员致谢,并指本案改变过去20年传媒遇袭事件无法破案的趋势,今次成功破案,显示破案虽难,仍有可能破案。他重申遇袭与个人无关,相信是因工作所致,事件等同向新闻界工作的打击和践踏,会为新闻界带来寒蝉效应。

刘并且透露已将可能得罪人的过百宗报道整理成档案,并按常理分析找出较大可能的几宗案交给警方,但没透露是那几宗。他希望警方继续调查至水落石出,让新闻工作者和市民安心。他提到一名学生告诉他,在他遇袭后父母不准他当记者,经一年挣扎后,决定报读传理系课程。

事发距今虽近18个月,刘仍获警方保护,除早前到庭作供时由保护证人组陪同,庭外更进行安检外,昨也有四至五名便衣人员陪同。

控方案情指两被告称收取10至20万元港币报酬以教训刘进图,二人“蹲点”了解刘的行踪后,于去年2月26日驾驶偷来的摩托车跟踪刘,黄趁他泊车后拾取垃圾时,从后以牛肉刀施袭,令刘的腿及背部留有六个伤口,黄行凶后跳上叶驾驶的电单车后逃去。

双腿坐骨神经被切兼背部中刀出现气胸的刘,自行致电报警,留院半年至去年7月15始出院,至今仍要进行物理治疗。他早前在庭外透露:“走路半小时内应没问题,但要盯着地下,因脚板还没有知觉,脚趾也不能动。”

警方透过案发现场附近商户、刘住处附近等共31个地点所拍摄的闭路电视片段搜证,成功锁定两被告,及后发现二人潜逃内地,在广州公安厅协助下将被告押解回港,警诫下两被告作全盘招认。辩方指,被告在内地的10日扣押期间,遭公安虐打。

负责此案的港岛总区刑事重案一队总督察林绍华强调,案件仍在调查阶段,鉴于案件初步调查时线索不多,但经抽丝剥茧后,发现资料极丰富,涉及层面极广阔。他称案件一直有新进展,涉案另9名被捕男女至今仍协助调查。惟案发距今18个月仍未成功缉捕幕后主脑,林强调:“我不是福尔摩斯,不能百分百破案,但警方不会就这样结案,我们会一直会查谁是负责人,一定会将他们绳之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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