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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小护法”王振民传调职中联办

香港明报报道,有基本法“小护法”之称的清华大学法律学院院长王振民,有望获中央安排到香港出任中联办法律部长一职,接替已届退休之龄的刘新魁。该报曾于28日多次致电王振民查询有关传闻,但王以开会为由未作回应便挂线。有建制派人士说,据知王振民早前仍在考虑是否接受中央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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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多名政界及法律界消息人士指出,中央提出了任命的建议,王振民很有机会来港,并指有关任命安排短期内会有公布。

王振民是大陆基本法专家,早前曾提出,香港基本法23条立法“任何时间都是最佳时间”。有建制派人士指出,中央认为港人在一国两制理解上有偏差,倾向了两制,今次派基本法专家任法律部长,加上掌管中联办张晓明也是念法律的,对基本法有所谓正本清源的用意。

但报道又引述多于一名建制派私下指出,王振民本身已是大学教授,是“护法”接班人,对他调任感大材小用,“留在大学做教授更好,除非他想更上一层楼”。

泛民主派的公民党党魁梁家杰认为,王振民并非开明派,只是对中央马首是瞻,紧跟中央对港政策的方向行事,而且中联办法律部长只是技术官员,不论是刘新魁还是王振民出任,都不会有大分别。

建制阵营的经民联梁美芬认识王振民多年,指王来港消息若属实是好事,认为王年轻且熟悉香港事务,长期研究香港法制,了解普通法,是合适人选。

新民党主席叶刘淑仪认为,过去亦有法学学者出任中联办职位,如北京大学法学院强世功,过去曾于中联办研究部工作,王振民如出任部长并不出奇。

自称走中间路线的民主思路召集人汤家骅指出,法律部长职位不算高,不知道王振民是否到港做官。汤指出,王曾在香港大学进修法律,曾在其律师楼实习,他指王“为人平和,但有主见,若真的,也不算坏事”。

法律部是中联办24个部门之一,现任部长刘新魁在去年讨论政改时,曾多次参与泛民立法会议员的会面。

王振民经常为官方发言的大陆法律学者,去年在政改、占中等议题上多次撰文及发表评论,力挺中央发表一国两制白皮书及中央对港行使权力。他今年4月在香港出席基本法颁布25周年研讨会,指香港社会一直强调两制,但实际上一国才是两制的基础和前提,坚持一国才能坚持两制。

王振民又称,中央对港事务权力,不限于国防外交,指中央对港有六大权力,“基本法不是香港立法会制订的,不是在香港产生的,而是‘北京制造’,在北京产生的”。

王振民早前又指出,基本法是香港的“GPS”,是港府及市民行动指南及方向定位,应人人手执一本。

香港人所称的基本法“护法”,过去一共有四人获此殊荣,今已作古的“四大护法”分别是肖蔚云、邵天任、许崇德和吴建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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