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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书单上的政治哲学家:郑永年到福山

11月4日,美籍日裔政治哲学家弗朗西斯•福山在清华大学举行了题为“中国和美国政治改革挑战”的主题讲演,知名左派学者汪晖担任主持人,另外两位左派学者崔之元、潘维作为评议人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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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山曾是美国新保守主义思潮的代表人物,因冷战结束前的1989年,他在《国家利益》上的论文《历史的终结?》而成名,在此文扩展而成的《历史之终结与最后一人》中,福山提出西方自由民主制的到来可能是人类社会演化的终点、是人类政府的最终形式;此论点称为“历史终结论”。

在这次演讲中,评议人崔之元介绍了福山对中国的多次访问,他还透露,就在福山此次讲座的前一天(11月3日),福山还与习近平就相关议题进行了会谈。

此前的4月23日,王岐山在中南海会见了弗朗西斯•福山和经济学家青木昌彦及成长于北京的日本人、中信证券董事总经理德地立人等三名日本裔的政治经济学者。

王岐山似乎读过福山的《政治秩序的起源》一书,王岐山对福山说,“你讲国家、法治、问责三要素在中国的历史里都有DNA,说明中国文化里有这个DNA。”

有猜测认为,福山所以会被引荐给习近平,可能是王岐山的推荐。

崔之元认为,中国经验在一定程度上促使福山反思和修订了他在《历史的终结与最后的人》提出的思想框架,从而形成了他在《政治秩序的起源》建立的新理论框架。

一位熟悉北京政情的媒体人介绍,习近平多次阅读和会见的政治作家,是任教于新加坡的华裔学者郑永年,但这一细节目前无法得到证实。

了解郑永年和福山对中国政治的观点,也许是解读目前政治的一个特别的角度。

在公开渠道中,郑永年至少先后两次对习近平时代的中国政治发表看法。

2014年10月,著名中国问题专家郑永年在新加坡发表演讲,预判中国未来发展路径,提出了习近平时代的概念,谈了对目前的反腐、政治改革、习近平的个人魅力等话题。

2015年03月郑永年接受人民日报海外版创办的微信公号“侠客岛”的采访,标题更为直接“中国现在需要强势的习近平”。

根据郑永年的说法,“中国进入后邓小平时代,习近平承接毛、邓,规划未来三十年”,此外,习近平结束分权状态,走向集权,原因是“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年以后既得利益成长得很大了,既得利益阻碍改革了,你要改,就要靠集权。”

郑永年认为,习近平的集权结束了胡锦涛、温家宝这个时代分权的状态。集权跟反腐败有关系,这次反腐败主要是反寡头。十八大之前,一些经济寡头开始转变成政治寡头,就像周永康,现在最高层次的反腐败就是要切断经济寡头转向政治寡头的途径。

“中国当下的反腐败可能是一个不可多得的窗口和机遇。如果习近平不反腐,再过十年你就反不动了,那时候既得利益集团会变得很强大,如果最后从经济寡头转成了政治寡头,就会像以前的俄罗斯,或者今天的乌克兰那样。一定要抓住现在的机遇,一反到底。”

郑永年在接受采访时提出,“习近平应该展现出政治人物的担当。既不要当人民的大老爷,也不要当老百姓的尾巴。这种强势就是一种大格局,意图将中国整个国家和社会的发展,带到下一个阶段。如果他能像李光耀一样,把权力的强势最终转化成制度,那将是值得敬佩的。”

对一党专政下的法治,郑永年似乎仍有期待。

他认为,所谓rule of law,一个是立法,这个在任何国家都是由执政党控制的;一个是法律到位了以后,司法领域的问题就应该由专业人士操作。应当从关键的少数人抓,一步步走到依法治国,并以法治来推动深化体制改革。

福山在会见王岐山的时候,也提出了法治的问题,他向王岐山提问:“不知中国的宪法能否做到“rule of law”,并司法独立?”

王岐山以惊人的坦率回答,“不可能!司法一定要在党的领导之下进行。这就是中国的特色。再说宪法是文件,也不就是人写的吗。总统、国会以外还有宪法,宪法应有神圣性,但它不是神,是公众的法。

对反腐问题,王岐山的说法是,“习近平总书记也很重视学习历史,他很清醒,他完全理解邓小平说的:中国需要几代,几十代才能实现现代化。长期执政的党的自我监督、自我净化压力很大。医学上有自己给自己开刀的唯一例子,可以在网上查到,俄国的西伯利亚的一位外科医生给自己割过阑尾。这是唯一的病例,说明自我更新、自我净化很难。”
在公开讲座中,根据左派学者汪晖的解读,弗朗西斯•福山近年出版的重要著作《政治秩序的起源》关于国家能力的部分,涉及了大量的与中国政治传统有关的内容。

在整个人类历史里,中国可能是现代国家形态出现得最早的比较成熟的文明,中国的国家能力是非常强的。这使得他在美国对相关议题  关于中国的前景、历史是否终结、有没有新的道路等等  所做的讨论,同时也内在于中国所进行的讨论。

在讲座中,福山首先简要地概述了他在《政治秩序的起源》一书中建立的理论框架。

他列举了现代政治秩序的三个基本要素  国家(State)、法治(Rule of Law)和问责制(Accountability),并且提出,理想的现代政治制度是要在这三者之间达成一种平衡:国家意味着能够有效地行使政治权力,而法治和问责制则构成了对于国家权力的合理限制。

福山指出,中国拥有强大的国家能力,在西方和中国形成了不同的历史传统。在西方形成的是高度形式化的、精密复杂的法律系统;而在中国,则更多地仰赖于贤明的官员,以实现良好的政治效果。

福山认为,中国改革的一个关键在于,如何将这种更稳定的民法制度一直上升到宪法高度,以此来对行政权力形成有效的限制。福山在一定程度上肯定了中国已经取得的法治化成果,他举出的一个重要例子是领导人的任期制和退休制。

中国的政治传统和19世纪下半叶的普鲁士模式比较接近,二者都是绝对主义国家的君主制,但是,这个君主并不是为所欲为的,而是会受到官僚制的限制,而这种官僚制又是在一定的法律和规则之下运行的。

中国关于官员的选拔和政府的运转是有一套相对成熟的制度的。在福山看来,中国还不是成熟的法治,但确实是一种制度化(institutionalization),而这个国家所取得的成功很大程度上就归功于这种制度化。

综上所述,福山依据中美的不同国情,提出了中美政治改革的不同方向:中国需要更多的法治,美国需要更为有效的政府权力。而这两个方向都是统摄于他的基本理论框架之下,那就是国家、法治、问责制三个要素之间的平衡。

福山认为,政治系统的质量,不能只依据十到二十年的情况来判断的,需要更长的历史时段,才能检验其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在他看来,美国的政治制度尚未出现跨代际的长期衰退,只要修复得当,仍然可以继续运转至少五十年。中国在过去的一段时间取得了令人印象深刻的成就,但仍然需要在未来的数十年继续证明自己的可持续性。

唯有如此,他才会认为中国的道路是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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