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问主要内容
香港/中国/政治

前刑事检控专员指和平主张港独不违法

香港前刑事检控专员江乐士(Grenville Cross)说,他对和平主张港独可能触犯刑事法的看法不以为然,认为言论自由是受到香港的《人权法案条例》所保障的。

继抵制23条立法 香港又拒绝政改方案
继抵制23条立法 香港又拒绝政改方案 路透社照片/Tyrone Siu
广告

港独言论在香港日趋公开化,且有新成立政党旗帜鲜明寻求港独,北京对此坐立不安,除了发动大陆法律专家进行批斗之外,香港律政司袁国强更回应人民日报海外版的要求,称将会循刑事法和社团条例等4个方向研究港独是否违法。

至于宣扬港独违法那一条法律,甚至连香港保安局局长黎栋国也说不出一个所以然。黎24日出席一个公开活动时,被记者追问《刑事罪行条例》具体有哪一条可用以控告主张港独人士,黎说:“他们(主张港独者)可以请教自己的法律顾问”,然后就匆匆离开。

不过前任政府的刑事检控专员江乐士的看法,却与袁国强大相径庭。

江乐士告诉南华早报,他以苏格兰主张独立、威尔斯或北爱尔兰主张独立脱离英国管治为例说:“主张独立在很多自由的社会非常普通。此类活动完全合法,当然必须依循一个和平的方法,以顾及其他人的权利。”

但以北京马首是瞻的建制派立法会议员梁美芬说,香港刑事法可以处理主张港独的香港民族党,她说:“如果只有一小撮人私底下闲聊港独问题,应该是没有问题的,但现在有人公然组织政党鼓吹独立,这又是另一个问题,政府应该做点事情。”

根据香港《刑事罪行条例》第10条,任何人作出、企图作出、准备作出或与任何人串谋作出具煽动意图的作为;或发表煽动文字;或刊印、发布、出售、要约出售、分发、展示或复制煽动刊物;或输入煽动刊物,即属犯罪。

而根据《刑事罪行条例》第9条,煽动意图的定义是引起或加深香港不同阶层居民间的恶感及敌意;或煽惑他人使用暴力。
 

电邮新闻头条新闻就在您的每日新闻信里

下载法广应用程序跟踪国际时事

分享 :
页面未找到

您尝试访问的内容不存在或不再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