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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司法

湖北荆门异议人士刘艳丽因言获罪案将于1月31日开庭

据维权网等消息来源,湖北荆门民主人士刘艳丽因言获罪的“涉嫌寻衅滋事”案,将于1月31日上午在荆门东宝法院开庭。

湖北荆门异议人士刘艳丽
湖北荆门异议人士刘艳丽 美国之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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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1975年出生的刘艳丽去年11月21日被荆门国保传唤后,家人不知下落到处寻找。到了第二天晚上,家人得知刘艳丽被打伤送医院急救。警方还拒绝其家人进病房探望。刘艳丽后遭警方以“诽谤罪”刑事拘留,但又以“寻衅滋事罪”逮捕和起诉。起诉书所指控刘艳丽的罪证全是她网上的言论。

刘艳丽是荆门市一家银行的职员,也是网络和博客写手,独立中文笔会的会员。她从2012年开始因组织关爱抗战老兵活动以及发表关于民主自由言论而被警方重点看管,多次被传唤、骚扰,并抄走电脑。

2015年她参加了武汉异议人士秦永敏发起的“和平转型”及注册“中国人权观察”,多次被国保约谈。

刘艳丽2016年9月被以在微信朋友圈中转发、发送“诽谤毛泽东周恩来等国家领导人”的信息涉嫌“诽谤罪”,被警察带走。涉及的相关事实是指,她在微信“朋友圈”所发送和转发的微信中,有十余条涉及毛泽东、周恩来、习近平的内容。办案单位认为,这十余条微信涉嫌诽谤犯罪。而刘艳丽的代理律师曾公开表示,这些内容,有些是有出处可查、有据可寻的内容;有些是流传于网络的一些评价,都不是刘艳丽“捏造”的事实。而且诽谤罪首先是自诉案件,因此刘艳丽并无犯罪事实,不构成任何犯罪。在刘艳丽获释前,该案已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当局还将该案定为秘密案件。

2016年11月,刘艳丽被批捕。但在被羁押8个月后,于2017年5月取保获释。一年后又被宣布监视居住半年。期间刘艳丽又多次遭国保骚扰、传唤。

 刘艳丽因言获罪案引发广泛网友的关注,不断呼吁当局释放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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