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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治

黎智英说倘通过逃犯条例修订“传媒没法做下去”

包括苹果日报和壹周刊等刊物在内的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31日上街参加万人反对修订逃犯条例大游行时表示,一旦香港通过修例,连仅有那么一点的新闻自由也有失去,“传媒没法做下去”。

香港举行反对修订逃犯条例大游行 2019年3月31日
香港举行反对修订逃犯条例大游行 2019年3月31日 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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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在示威人群中告诉记者,他上街抗议是因为逃犯条例修订的负面影响,比较23条基本法遗祸之深,犹有过之。他说,今次修例“惨过23条(立法)”,一旦通过香港将连仅有新闻自由也会消失。里说,此事事关重大,“一旦获得通过,我们没得做了!传媒没法做了!你说你报道大陆新闻,它(大陆政府)说你揭露国家机密;你批评它,它又说你颠覆国家安全,那一切都完了,新闻自由现在那么一点儿都没了”。黎呼吁港人一定要尽量反对今次修例,“通过了就死定了,惨过23条”。

所谓的23条基本法立法,即等同现行大陆当局用来打压人民所有自由的“颠覆国家政权法”,被指有宪法责任为期立法的香港政府,曾在2003年试图强行立法,但因爆发超过50万人上街反对而临时收回动议,一直悬岩迄今。

有份参加游行的浸会大学新闻系前助理教授杜耀明说,今次修例将严重打击香港传媒报道及评论新闻的自由,担心不少新闻工作者都会不自觉地随时跌入陷阱,“因为并非由一个客观的法律决定,而系由北京政府随着政治需要而决定”。杜又指在修例后不但记者有危险,一般市民也有机会随时误堕法网,“连(香港)言论自由都会收缩,甚至乎连每个人行动自由,都会受限制;你不回去大陆,都可能中招,要在阴影下生活”。

被指为了迎合北京旨意而一意孤行势必通过修例建议的特首林郑月娥,对万人上街抗议似乎是无动于衷,她再度重申逃犯条例修订之后,移交嫌犯最后把关大权,仍然落在香港法庭的手上,尽管香港多个大律师已经清楚指出,法庭把关能力有限。

组织成员参加游行的大律师团体“法政汇思”其中一个召集人大律师李安然表示,修例褫夺立法会原有就移交逃犯个案的监管权,政府所说的“保障只会更多不会更少”并不正确;保安局局长李家超虽然坚称法庭会把关,但他指法庭只会审视提出一方所交的证据是否构成表面证据,只要构成就会同意引渡,显示把关作用根本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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