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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治

民主党议员许智峰“抢”立法会职员手机三项罪名成立

民主党立法会议员许智峯去年4月于立法会审议高铁一地两检法案期间,不满政府“狗仔队”记录议员出入情况,涉于会议室外抢走一名保安局女行政主任的手机,并将手机内的资料外传,被控普通袭击、有犯罪或不诚实意图取用电脑等三罪。裁判官27日裁定许全部罪名成立。

香港立法会
香港立法会 @网络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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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年36岁的许智峯被控目的在于使其本人或他人不诚实地获益而取用电脑、普通袭击,以及妨碍公职人员执行职务共3罪。控罪指许于去年4月24日在香港中环立法会综合大楼内,目的在于使他本人或他人不诚实地获益而取用电脑,即一部属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手提电话,另亦被指于同日在立法会大楼内袭击并阻碍公职人员女子梁诺施。

裁判官郑念慈在裁决时指,证人梁诺施作供诚实可靠、实话实说,她对被抢手机始料未及,对此感到惊慌实属合情合理。被告明知强抢手机的行为,有可能与证人有身体接触,但被告一心抢去手机,罔顾其行为会导致证人担忧会受到即时非法暴力威胁。

裁判官指虽然法例赋予市民可行使武力拘捕可疑犯人,但被告只是主观地认为证人违反私隐,但违反私隐并不属于可逮捕罪行,被告没有合法的权限自行向证人搜证和执法。

裁判官认为证人当日的工作是纪录议员的行踪,好让政府掌握议员的位置,且事前获立法会秘书处批准进入大楼,证人的工作可界定为公务,被告抢去手机确实妨碍证人执行工作。最后,被告在未获授权下将手机内的资料传送至个人电邮,即使手机内的资料属议员出席议会等的公开资料,但被告未获授权下取用即有不诚实意图,所以裁定他三罪罪名成立。

辩方曾于结案陈词时辩称,被告身为立法会议员,当日开会是履行公职。他见到梁在记录议员资料,于是上前询问,惟对方不断重复回应“不要难为我吧”。当被告见自己个人资料被记录,且违反私隐规定而被利用,理所当然是要索取证据并作举报。

立法会秘书处近年来受到民主派的批评,指其偏帮政府和建制派。早前有秘书处前度职员公开指证曾被要求宣示立场,到底支持黄丝带(占中行动)还是蓝丝带(反对占中)。而秘书处的领导陈维安更被民主派点名批评在最近的“双胞”风波中,偏袒建制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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