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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蒙面法实施首日 警方执法有差异 亦有滥用暴力嫌疑

《禁止蒙面规例》实施第一天,不少港人刻意戴上口罩或面具上街,部分人更参与未经批准的游行,反对及挑战新例,但记者所见,警方显然并非严谨及一致性地执法,有数以百计市民参与的和平集会、游行或「拉人链」活动,警员并未阻止或以触犯《禁止蒙面规例》加以拘捕;但有个别人士戴口罩在街上行走,却会被警员武力制服,亦有人只是把头巾围在头顶亦被捕,但警员却拒绝交代拘捕理由。

香港市中心戴面具示威游行者 2019年10月5日
香港市中心戴面具示威游行者 2019年10月5日 路透社REUTERS/Jorge Silv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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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正式以反蒙面法采取行动的,公开的只有一次,就是昨(5日)晚于旺角警署外的市民集结和冲突。警方多次举旗要求市民散去不果,便透过广播系统警告示威者,他们正参与非法集结,根据《禁止蒙面规例》第3条,须立即除去蒙面物品,否则会作出拘捕行动。不过,警方未有实时采取行动,但在午夜前于旺角弥敦道的一项驱散行动中,拘捕一名男子。未知会控以什么罪名。

昨天是反蒙面法生效第一天,最大型的抗议游行下午近三时由铜锣湾出发,沿电车路行往中环,约千名示威者中,大部分戴上口罩或面具,以示对新例的不满。游行人士起步后一段时间才拉开写上「我愿荣光归香港」和「香港警察谋杀」字眼的大型直幡。他们沿途高叫「香港人 反抗」等新口号前进,间中亦见到有警员在高处监察,但未有采取行动。游行队伍在一个多小时后抵达中环遮打花园后和平散去。

而与花园只隔着终审法院的皇后像广场,有不少人在唱示威歌曲或闲谈,到了五时过后,一批为数约二十多人的防暴警员冲入广场,强行要求在场市民离开,其中,一名警员随手便以胡椒水剂指向不愿离开人士,迫令他离开,还反骂质问其行动者在「纵容」其他人。

而在广场对开的巴士站,一对戴有口罩的年轻男女经过,突然被警员冲上前压在地上制服,然后再迫令他们贴广告墙而立,要求他们除去口罩,查问后让二人离开。

根据反蒙面法,市民戴遮面物品不属犯法,只是容许警员要求市民除去遮面物品,故此,上述二人显然未有触犯法例,现场不少人质疑警方滥用暴力。

与此同时,警方在不远处的地铁站出口外拘捕一名头顶戴上头巾的年轻男士,记者所见,该人脸部全无遮掩,但身旁有口罩。记者追问警方是否以反蒙面法拘捕此人时,现场负责持咪广播及决定是否作出行动的男警表示「不知道」,自称是「接更」的女警亦以未了解事件,拒绝交代以什么罪名拘捕该名男子。

警方至今未公布有否以反蒙面法拘捕任何人士。根据该例,任何人在合法或未经批准的集会或游行,均不能戴上遮面物品,违者可被判监一年及罚款2.5万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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