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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治

警方为切断示威者法援拘捕基金4人控洗钱并冻结七千万

香港警方最近查案频频奏捷,继早前连续侦破不法分子制造怀疑对付警察的“武器”工场后,昨天(19日)更宣布侦破一宗怀疑洗钱罪,有3男1女被捕,并同时冻结约港币7000万元。被捕4人负责运作名为“星火同盟”的基金,该基金主要为被捕的反政府示威者提供法律支援。

香港警察逮捕示威者资料图片
香港警察逮捕示威者资料图片 路透社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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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火同盟19日晚上于面书发文,指警方对星火手足们对行动,由于已进入法律程序,暂不便向外发布更多资讯。所有被捕手足个案已有律师跟进。

事实上,经众筹成立的星火同盟基金,由于其政治敏感性,从成立之初已遭政治打压,在一个月前,更遭汇丰银行下逐客令终止其户口,理由是实际用途与开户时不符。民主派大律师何旳匡分析,警方旨在经济封锁抗争者,斩断法律支援,令他们避忌街头抗争,担心其他基金亦会成为目标。与星火同盟同类型的基金还有一个“6.12基金”。

星火在滙丰的户口被结束后,一度改以另一网址,以“选购物品或自由定价之礼品卡”方式接受市民捐款,强调款项将一如以往用于示威者及其家属身上,所有工作如常运作,继续全力支援被捕及被囚示威者,惟此网址近日亦暂停运作。

警方19日在警总高调见传媒,毒品调查科财富调查组署理高级警司陈伟基称星火同盟牵涉“洗黑钱”活动,拘捕3男1女,冻结7000万资金,但具体“洗黑钱”证据却说不出一个所然。据了解,警方两星期前已针对“家长助养”,以洗黑钱为名调查及拘捕部份捐款的“家长”。被捕4人其中一人是一间空壳公司的王姓股东兼董事、1男1女文员,一人为17岁理大学生。

陈指调查得知,星火过去半年共筹得约8000万元,用作支援反送中被捕人士,但警方发现大部份款项存入一间空壳公司,部份用作个人投资保险产品,受益人是公司负责人。记者追问涉案的“犯法行为”是什么,陈未有回应,只称此案具备洗黑钱罪行的特征,包括大量现金出入、公司业务和被捕人士收入不相称等,该空壳公司“基本上没交过税”,收入有限,却购买大额个人投资保险产品是“很不寻常”。

法政汇思成员何旳匡大律师解释,一般而言,洗黑钱罪是指香港法例第455章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指犯案者明知或合理地知道涉案金钱是以从犯罪途径所得,“例如明知钱是贩毒赚来的,再经几个银行户口调动,钱就洗白了”;或是第575章《联合国(反恐怖主义措施)条例》,涉案人明知金钱是用作购买武器以进行恐怖活动。

洗黑钱前提是款项是犯罪途径所得,警方在记者会亦称知道基金是接受公众筹款,但就称收存款的涉案空壳公司以部分资金购买投资保险产品,形容为“不寻常”。何旳匡反驳,“投资有什么问题?法律上有个概念叫‘信托’,又不是诈骗,香港很多人都用空壳公司炒楼、炒股票,我不明白他说的犯了什么法。”

何旳匡告诉苹果日报,根据警方现时公开的资料,“我看不到有什么是可提出公诉的罪行”,他认为警方应公开更多资料,否则认为行动“都以阻吓为多”。他指出,过往警方在打击洗黑钱活动时,一般会成功申请冻结令后方公开行动,以免疑犯转移资金,而非如是次在仍未申请冻结令期间就公开行动。

星火同盟在过去几年接受公众捐款以支援抗争者,根据其网页资料显示,星火主要为被捕人士提供法律援助、紧急医疗援助以及陪同上庭等服务,何旳匡表示,“这完全不是犯法的行为”,他指除非警方提出更多证据,以证实星火以市民捐款从事犯法活动,否则毋须担心。

对于警方表示现正准备向法庭申请冻结令,何旳匡指,警方在调查案件期间,只要有足够证据及合理怀疑,便可拘捕及冻结涉案人士的资产,须向法庭胪列证据以具备合理怀疑该资产属“黑钱”,而涉案人亦有权反对。

本身是律师的立法会议员涂谨申亦指,警方声称的所谓可疑之处,根本并非问题,例如指公司涉及大量现金,对于在街头募捐的机构实属正常不过,利用没有业务的空壳公司而非个人户口处理款项,亦是正当做法。至于投资,他认为信托人在获得同意下,有权决定使用款项作低风险的投资,“除非你说他私吞款项,骗捐款,否则在其他理事同意下,这样做都没问题。”

对于警方将基金牵扯到“洗黑钱”,他直言感到不解,认为凭警方在记者会公布的资料,难免令人觉得是滥捕逼害基金,令抗争者失去支援,“冻结你的钱,把你拖几年都拖死啦。”

民权观察批评“洗黑钱”一词过于空泛,令人无法判断警方的指控是否合理,警方更应澄清是次拘捕及冻结资产是否依据打击恐怖主义的反清洗黑钱及筹募资金的法例,这将有助公众判断警方是否合理,以及有否滥用法律打压公民社会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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