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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办副主任:中央对“特殊”香港国安法案件保留管辖权

国务院港澳办副主任邓中华15日在深圳一个基本法研讨会上指,港区国安法要有效实施,关键是建立强而有力执行机制,香港特区政府有主要执法责任,但“在极特殊情况下,中央保留管辖权”。

香港市民抗议港版国安法资料图片
香港市民抗议港版国安法资料图片 © 路透社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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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中华说,维护国家安全只有一国之责,没有两制之别,中央必须通过订立港区国安法,确保一国两制在正确轨道,强调这部港区国安法不容挑战。他说,如有极特殊的案件,中央将保留管辖权,尽管这些案件应该是少之又少,不会影响香港的终审司法权。

邓中华强调,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需要赋予相关机构和人员必要的执法权和司法解释,提供相关的经费保障,以确保他们能够高效的履职尽责。此外,中央在港维护国家安全机构应当与特区的相应机构建立协调机制,在日常工作中加强信息情报共享。

此外,在港区国安法的立法方面,邓中华表示,这部法律既要与内地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等全国性法律相衔接,又要兼顾香港法律制度和司法体制。在法律概念用词用语和立法方式等方面,也要兼顾香港社会的日益创新。

由全国港澳研究会主办、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承办的“纪念香港基本法颁布30周年国际研讨会”今日举行,研讨会以“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为主题。受疫情影响,大会以“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进行,分别设深圳、香港、澳门三个会场,全国港澳研究会会长、国务院港澳办原副主任徐泽,国务院港澳办副主任邓中华,中联办副主任陈冬,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谭惠珠等,以及来自大陆、港澳三地的专家学者,以及英国、西班牙、俄罗斯等国专家共200余人参会。

全国港澳研究会会长徐泽致辞时表示,近年来香港接连发生种种乱象,已严重违背了“一国两制”和基本法的初心,严重动摇香港繁荣稳定的根基,严重威胁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特别是修例风波,集中暴露了香港特区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存在的巨大漏洞。他说,人大在5月28日授权人大常委制定港区国安法,是中央履行宪法和基本法赋予的宪制责任,有效防控香港在国家安全方面面临的突出风险的当务之急,是维护香港长治久安,确保“一国两制”行稳致远的治本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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