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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外国记者会致函邓炳强促澄清何谓“假新闻”

相关新闻:邓炳强再批《苹果》刊玩枪相“动机可疑” 表明支持就“假新闻”立法 邓炳强上周五(16日)在立法会财委会特别会议上表示,对于尝试用“假新闻”危害香港安全的人,警方会全面调查,一有证据就会拘捕及检控。 

新闻工作者示意图
新闻工作者示意图 © AP - Mary Altaffer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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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凯德在公开信就邓炳强上述言论寻求进一步澄清。信中指出,现时香港并无法例针对“假新闻”,会如何具体定义“假新闻”;什么形式的报道(例如文字、图片、影片、网上帖文)会构成“假新闻”、有何法理基础去调查和检控;如何保证在调查“假新闻”同时,兼容到政府曾许下的保障本港新闻自由承诺。

公开信续指,传媒对此事深切关注。所谓“假新闻”字义空泛、主观,过去常被世界各地的公众人物用以攻击他们认为不利己的报道,尽管有关报道事实正确,传媒却仍要为此问责。此外,“假新闻”立法亦常在无数国家被用作压制新闻与言论自由。许多媒体专家都已停止使用“假新闻”一词,因其定义非常含糊(ill-defined)。

信中补充,FCC非常警剔坊间误导性资讯和阴谋论带来的挑战和危险,已定期举办研讨会和工作坊应对,向参与者推广严谨的事实核查和媒体素养。他们重申,一贯有邀请香港警察包括邓炳强到FCC演说,故盼借此表达对上述事件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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