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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治

港大禁「感激」刺警疑凶学生入校 被指越权 激发校委辞职

香港大学学生会评议会感谢「7.1」刺警案疑凶风波扩大,继早前不再承认港大学生会作为独立注册社团在校内的角色后,港大校务委员会昨(4日)晚再决定,禁止所有参与评议会有关会议的学生进入校园及使用大学设施和服务,直至另行通告。身为该校法律学院首席讲师的校委张达明批评指,校委会未经研讯程序而处罚学生,是越权,并透露刚辞去校委一职。

香港大学
香港大学 网络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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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港大最高管治团体的校委会,昨晚举行特别会议后发出声明,指接纳由该会委任的专责小组的报告和建议。专责小组认为,学生会评议会上月7日通过决议,有可能触犯法律并正受警方调查,容许涉事的评议会成员继续在校园内活动,「对大学构成严重法律风险,亦对校内人员甚至大学的声誉产生不良影响」。基于事态严重,小组建议实时采取风险管理措施。校委会其后作出俨如令出席当日评议会三十多名学生「停学」的决定。

不过,校委会前本科生代表李梓成质疑校方的决定是否公平。他指出,评议会约有四、五十名评议员昨日收到大学电邮,须与校方约见,但当日只有三十名评议员投赞成票,投弃权票、没有出席的学生代表均收到通知,质疑校方的做法是否公平。

校委委教职员代表张达明今(5日)早于电台叩应节目上表示,对港大决定感到十分难过,指学生的做法虽然不对,但已鞠躬道歉,且大学应是培育学生有错能改的地方。他续称,即使需要惩罚学生,亦应经过大学已有的纪律研讯程序,由纪律委员会听取学生申辩后再作决定,质疑校委会现在绕过相关程序处罚学生是越权。

他又批评校委会的决定理据不足,因为校方早已与学生会「割席」,即使学生触犯刑法,也是其个人行为,「看不到」会令校方承受「法律风险」;再者,香港法治奉行「无罪推定」,警方现时未对学生进行检控,质疑校委会缘何作出一个等于变相褫夺学生学习权利的决定,而有关做法亦有损学生与校方的合约关系,建议学生寻求法律意见。

张达明透露,他昨晚因事未能出席校委会特别会议,索取讨论文件亦未获响应,事后是从传媒才得知校方决定,原订明年1月才任满的他,昨晚已向校委会辞去委员一职。但他不愿回应请辞是否与校委会决定有关,只是说,「有好多因素,希望专注做一些有能力做的事」。

港大学生会前会长孙晓岚更以相当野蛮无理来形容校方的做法,因为同学未有被捕,即没有罪名,不知校方根据什么去对同学作出判断或处分。

港大学生会评议会上月7日通过对「7.1刺警案」疑凶梁健辉自杀身亡表示「深切哀悼」和「感激牺牲」的议案,被当局抨击后于9日撤回,干事会鞠躬道歉和辞职。其后,特首兼校监林郑月娥开腔,校方采取进一步行动,不承认学生会,并收回其会址,而警方亦就事件进行调查。

香港各大学的学生会在2019年反对修订逃犯条例中有积极参与,北京的中央政府和港府事后有不少削弱学生会的言行,包括不替学生会收取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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