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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新冠病毒

日本通过新冠特别措施法修正法案

日本修改的新冠特别措施法新冠特别措施法修正法案,在2月3日晚的日本参院全体会议上,由自民党、立宪民主党、公明党、日本维新会等的多数赞成获得通过并成立。当天公布,13日开始施行。

日本首相菅义伟资料图片
日本首相菅义伟资料图片 © 路透社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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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新的设有罚则的冠特别措施法修正法案。此法对于不服从都道府县知事缩短营业时间命令的业者,将课以罚款。

修改后的特措法规定,紧急事态宣言期间,可以对拒绝缩短营业时间和停业要求的商家下达命令,若违反命令,则处以3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1.8万元)以下罚款。

根据此法,对于拒绝入院者课以50万日元以下的罚款,对于密切接触者拒绝进行调查的场合,课以30万日元以下的罚款。

日本政府在内阁会议1月13日提出一项方针,研究在为应对新冠拒绝住院的感染者向例行国会提交法律修改案,将规定,对拒绝住院的感染者将处以刑事惩罚或罚款。拒绝住院的感染者可处以一年以下徒刑或10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6.2万元)以下罚款。政府在与朝野政党的联络磋商会上介绍了上述内容。对于拒绝流行病学调查、回答虚假内容的感染者,也设想处以6个月以下徒刑或50万日元以下罚款。

由于在野党的反对,这次法案削除了对于拒绝入院的人的刑事惩罚。

新的特别措法修改法案,新设就是没有发布紧急事态宣言也能采取对策的“防止蔓延重点措施”。根据此法,各都道府县知事对经营者,即使该地区没有发布紧急事态宣言,也能要求缩短营业时间,如果不服从,可以对其发出命令。如果不服从命令,在紧急事态宣言之下,罚款50万日元以下,没有发布紧急事态宣言的情况下,也将罚款30万日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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