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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贺德芬为蔡总统学历资料告教育部 法院判败诉

台大法律系名誉教授贺德芬怀疑总统蔡英文未取得伦敦政经学院法学博士,向教育部调资料被拒兴讼,请求法院命教育部将资料解密提供。法院今天认定贺女主张无理由,判决败诉。

蔡英文 资料照片
蔡英文 资料照片 © (总统府提供)中央社记者叶素萍传真 2020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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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央社今天报道称,台大法律系名誉教授贺德芬怀疑总统蔡英文未取得伦敦政经学院法学博士,向教育部调资料被拒兴讼。法院4日判决贺德芬败诉。

全案缘于,贺德芬主张,她向教育部调取蔡总统于1984年间申请任政治大学客座副教授履历表等,以查明是否记载英国伦敦政经学院法学博士等学历资料,却被教育部以机密应封存30年(至2049年)为理由拒绝,贺德芬于是对教育部提起行政诉讼,案件由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审理。

北高行审理后认为,蔡总统履历表及学位证书部分,教育部在法院审理期间(今年6月3日)将这些文书送达贺德芬当庭收受,应已满足贺女的请求。

据该报道,北高行新闻资料指出,贺德芬诉请教育部说明核定蔡总统资料为国家机密之理由及法律依据,法院认为,国家机密保护法是为建立国家机密保护制度,确保国家安全及利益等公共利益而制定,该法并未特设有相关之保护规范,使特定人民可以积极请求机密核定机关,应说明核定国家机密之条件、理由或法律依据,因此贺德芬并无公法上的请求权。

北高行指出,贺德芬诉请教育部提供蔡总统送审著作及服务证书,因已返还给蔡总统保有,此部分不属于教育部保存之政府资讯或档案,教育部根本无从提供给贺德芬,因此教育部原处分驳回申请,于法并无违误。

至于,贺德芬主张,她因教育部拒绝提供资料而赴英国聘当地律师追查相关资讯,受有新台币1000万元的财产损害,请求国家赔偿。

据中央社,法院认定,贺女未举任何证据足供法院调查其真伪,以认定确有这些花费损害,且法院无从认定贺女所提损害与她向教育部申请调阅资料遭驳回之间,究竟存有何等因果关系。北高行认定,贺德芬主张均无理,判决驳回,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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