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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高等法院裁定延押陈水扁两个月

台湾高等法院16日裁定,将前总统陈水扁继续羁押两个月,理由是,扁家在海外拥有巨额资产,陈水扁仍有支配这些资产的可能性,加上他触犯的是重罪,有逃亡之虞,因此有必要继续羁押。台湾法界人士则研判,从高等法院决定继续羁押陈水扁的理由看来,这桩世纪贪污案的二审判决,可能仍然对陈水扁不利。

(Photo : 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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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高等法院16日裁定,将前总统陈水扁继续羁押两个月,理由是,扁家在海外拥有巨额资产,陈水扁仍有支配这些资产的可能性,加上他触犯的是重罪,有逃亡之虞,因此有必要继续羁押。

高等法院裁定文指出,陈水扁的儿子陈致中在 2008年11月就承诺愿意把扁家在瑞士的巨款汇回台湾,进入检察官指定的帐户,但过了一年半,这笔巨款还没有汇回台湾。

法院认为,在陈水扁贪污洗钱的案件判决确定之前,扁家海外资金未必能够汇回台湾查扣,陈致中夫妇仍可能支配这些犯罪所得,因此无法排除陈水扁得以支配的可能性。

根据台湾特侦组调查,陈水扁在瑞士美林银行及苏格兰皇家库斯银行的四个帐户共有2200多万美金,瑞士检方和台湾检方已有共识,将儘快把这些钱汇回台湾。

台湾法界人士则研判,从高等法院决定继续羁押陈水扁的理由看来,这桩世纪贪污案的二审判决,可能仍然对陈水扁不利。陈水扁和他的太太吴淑珍初审都被判处无期徒刑。二审预定在6月11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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