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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高官买地在前港府跟住宣布发展该地高官暴利逾半亿

据香港明报调查报导,香港政府地政总署助理署长林嘉芬,两年前在发展局公布检讨元朗锦田土地用途后不久,与丈夫联名斥资1880万元(港币,下同),在她的管理范围内的锦田买入一幅逾8万平方呎土地;今年4月,政府突然公布检讨结果,有意将锦田发展成居住人口10万的新市镇,林的土地正正位于检讨范围的外边毗邻。林近日更成功引用政策容许的上限,令土地可建楼面增逾一倍,足可兴建近8000方呎的4间村屋。有测量师估计,林帐面获利可逾半亿元。

香港岛夜景
香港岛夜景 网络照片 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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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总署发言人表示,署方收到林嘉芬于买地后的书面申报,并指示林不得参与有关她持有土地的讨论及决定,但同时又承认林辖下的元朗地政处,曾就锦田土地检讨提交意见。公务员事务局发言人表示,公务员必须确保其公职与私人利益之间不会发生任何利益冲突,但该局不评论个别个案。

报导指,林嘉芬的职级月薪15万元,管辖新界4个地政处,包括元朗地政处,堪称新界地政“一姐”。2012年2月,发展局披露正为元朗锦田土地作检讨规划,考虑把锦田发展成住宅区,但外界未悉细节及落实意向,只表示会兴建1.5万个单位。同年4月,林嘉芬和丈夫邓先生斥资1880万元,买入锦田水盏田村一幅8万方呎土地。事隔两年后的今年4月,发展局公布,将锦田住宅区扩大发展为一个可容纳3.3万个单位的新市镇,而林和丈夫买入的土地则毗邻检讨范围,距离锦田新市镇,车程只约3分钟。

明报的报导又指,林嘉芬和丈夫均非新界元朗的原居民,买入的8万方呎土地,大部分为农地,上一手业主于2009年虽按战前规划政策,以及根据一张名为“地籍册”中印有英文字母「H」的资料(意即曾建有房屋),取得城规会批准,兴建3幢2层村屋(总楼面3480方呎)。然而,这份地籍册一般只准土地业主和地政署官员阅览,并非公开资料。林嘉芬和丈夫今年根据重建村屋政策的楼面上限,成功向城规会申请楼面最大上限,大幅增建至4幢3层村屋(总楼面7840方呎),虽在城规会讨论上一度面对委员质疑,但最终顺利获批。

报导引述资深测量师谢建华表示,上述重建村屋属免补地价,现时锦田新村屋每幢可值1000万元,就上述个案,每幢村屋若附连2万呎农地出售,加上毗邻锦田新市镇,每幢村屋估值可达2000万元,4幢村屋即8000万元,相对土地买入价和建筑费,或可获利逾5000万元。

立法会议员梁耀忠表示,林嘉芬和丈夫买入的土地,无论位置和时机都算过于巧合,令人质疑是否早已洞悉先机;他们成功扩大逾一倍可建楼面,更令人关注是否和林的地政官职有关。且林一掷1880万元买地,十分有把握,若这种把握是林透过其公务身分所得知,有可能违反公务员指引。由于事件性质十分严重,地署有需要内部调查及详细对外披露,他会于立法会跟进事件。梁耀忠称,林于买地后才申报,也反映出现行首长级官员的申报机制有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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