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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两人状告警务处长及警员清场遭酷刑对待各索赔1000万

香港旺角占领区去年11月26日早上被警方清场后,特首梁振英随即呼吁民众到旺角购物,以示对当地商户的支持,但当晚大批警察驻守旺角街头,见多人聚集即采取驱赶行动,期间更有警察挥动警棍殴打路过途人。日前首次有两名男女入禀高院,指控当晚被警员非礼及殴打,包括被人猛力踢头,以及捉住头部撞向栏杆,要求警务处长曾伟雄及相关警员赔偿,索偿额各自高达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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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首次有市民就警方于占领行动期间涉嫌滥权入禀索偿。原告为男子刘文昌(译音)及十九岁女生Alice,他们分别透过邓耀荣律师行入禀,控告警务处处长;刘同时控告两名不知名警员,指两人当时身穿白衣及蓝衣,并附上传媒拍下的照片。案件已排期今年七月九日开庭,进行核对列表审核聆讯。

察公共关系科发言人回应表示,警方现时正了解事件。

入禀状指出,两名原诉案发时都是“行人”身分,刘文昌于去年11月26日晚上11时10分至20分,途经旺角豉油街与弥敦道交界的行人路期间,突然被数名警员无理袭击。入禀状附有由《大纪元时报》记者拍摄的片段,显示刘当晚被多名警员制服在地上,其中一名身穿白色恤衫的男警用膝头压着他的头,另一名身穿蓝色T恤的男警则出脚踢他的头部,事后该男警迅速离开现场。入禀状透露,刘当晚被警方拘留约两小时后,才由救护车送往广华医院。

入禀状称,另一名女学生于11月27日凌晨途经旺角区,先被一名女警指骂,其间遭一群警员袭击,包括被男警非礼胸部,又遭该名指骂她的女警大力拉扯头发和身体、拧她的脸和及捉住她的下巴,更被对方拳打脸和头部。女生随后被警员强按地上,继续被多名警员袭击,之后更有女警拉她起身,把她的头大力撞向路边的栏杆。医生事后替女生验伤,发现她双脚有瘀伤及红肿,亦出现头晕、头痛及颈痛等征状,照X光后更证实她的脊柱前凸。

两名原诉均认为警方的做法严重侵犯人权,等同施行酷刑,违反《人权法》、《基本法》,也不符合警方的法定权力,刘更指警方当晚将他拘留约两小时等同非法禁锢。二人均要求警务处处长曾伟雄赔偿,刘同时亦向袭击他的两名警员索偿。入禀状透露,刘要求赔偿至少1000万元,女生的索偿额则可能达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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