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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媒体

控方指有人出20万买凶伤害明报前老总

明报前总编辑刘进图去年被凶徒砍伤一案,两名被告22日在法庭上否认有意图伤人及盗窃等3项罪名。控方披露,幕后有人向两被告每人支付10万元港币作报酬,但其中一名被告声称到了今天仍未取得分毫,另一人则在警戒下说:“不知道事情会搞得这么严重。”

资料图片:2014年3月2日,刘进图遇袭受伤事件后,香港明报员工集会反对针对媒体工作者的暴力。
资料图片:2014年3月2日,刘进图遇袭受伤事件后,香港明报员工集会反对针对媒体工作者的暴力。 图片来源: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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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被告叶剑华及次被告黄志华均38岁,同是水喉工人,叶否认两项偷窃及1项有意图伤人罪,黄则否认1项偷窃及1项有意图伤人罪。

控罪指出,两被告于去年2月26日在西湾河太康街非法及恶意使刘进图受严重伤害,并于2月12日至13日偷了一辆摩托车。首被告叶剑华另被指于今年2月8至13日,在香港偷窃另一辆摩托车的车牌。

主控官黎德诚在法庭上读出开案陈辞,指案发前有人向两被告各支付10万港元作行凶报酬,首被告叶剑华在警诫下称:“我只是收人钱做事,我负责开车,斩人是华仔(黄志华)斩的”,更称至今仍未收到钱。次被告黄志华说:“阿sir,我斩他的时候不知道他是刘进图,我都不知道不知道事情会搞得这么严重。”警员曾把两被告的招认口供笔录在记事册上,并由他们签名作实。

现年50岁刘进图昨供称,自2012年起担任明报总编辑,2014年调任世华网络营运总裁,主要负责网上新闻和出版教育刊物。他透露每日上班前,习惯驾车到西湾河太康街的东堤餐厅吃早餐,至11时前到柴湾的办公室上班。

刘忆述案发当日早上9时许出门,驾车到太康街打算吃早餐。泊车后,他打开车门下车,见到车厢内有垃圾,遂弯腰欲把它们扔到垃圾桶,却突然被人袭击。他忆述当时感到背部被硬物撞击,双腿突然有发麻的感觉,更发现红色血液从身体滴到手心,而且双脚无力,只能坐在地上,“我知我受了伤”,于是拿出电话致电999报警。由于刘担心失血过多,报案后他只好躺在街道上等待救援。

刘续供称,遇袭后曾看见一名戴头盔的男子,跳上其私家车前方的摩托车,并由另一戴头盔的男子迅速载走。控方指出,次被告黄志华案发时斩了刘数下,行凶后把刀摄在外套内,并登上首被告叶剑华的摩托车离去。摩托车其后驶至附近的西湾河街,两被告随即下车,黄把头盔交给叶,其后乘的士离去,叶则把头盔袋好,乘另一辆的士离去。

二人其后相约在九龙塘港铁站见面,黄因怕旧鞋沾上血渍,遂由叶以私家车接载到商场购买新鞋,二人其后于当日下午一同前往内地。控方指他们是为了匿藏,叶则向警员解释是到内地找人按摩,其间他曾短暂回港拿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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