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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统交接条例完成一读要限缩马英九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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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新旧政权的交接已经进入紧锣密鼓的阶段。前天,台湾立法院针对「总统职务交接条例草案」也初步完成一读。在这个重要的关键时刻,为什么台湾舆论界质疑这个交接条例草案恐有违宪之虞?会不会影响到政权交接呢?

台北101大厦夜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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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湾的中华民国政府已经有过两次政权交接的经验,第一次是公元两千年,李登辉交给陈水扁,由于是第一次,没有前例可援,也没有法规依据,交接过程只有天知道。所以陈水扁上任后,为避免前车之鑑,订定了「2008年接卸任政府交接要点」,马英九在2008年上任时就是依据这个要点办理交接。

这次2016年,要交给蔡英文,马英九也重视交接问题,所以在陈水扁时代订定的交接要点基础上,再加上了公务员交接条例、档案法、国家机密保护法等法律的精神,制订了「520交接作业实施要项」。马英九并再三交代,卸任政府要深入、深度,做切实交接,展现最大诚意,让政府无缝接轨,让国家顺利运作。

但是前面提到的这些交接要点或实施要项,都是行政命令,民进党则在立法院推动立法,想把政府交接工作纳入法律规定。于是积极推动「总统职务交接条例」的立法,星期五也初步完成一读,交付委员会审查,民进党希望在三月底以前完成立法,然后就依据这项法律来进行交接。

现在的问题在哪里呢?最大的争议是,这里面规定,新的总统当选人在还没有就职之前,就可以调用公务人员办事;可以调阅政府的文件物件;限制现任总统的人事权、缔约权;还有,由新当选的总统认定什么是「争议性的政策」,现任总统必须暂停执行。

我们知道,这次的国会改选,民进党囊括了远远超过半数的席次,换句话说,民进党将有实力主导这项法律通过。台湾的舆论怎样看待这件事呢?

台湾媒体的评论指出,总统的职权来自宪法,但宪法并没有对「总统当选人」授予任何权力。换句话说,不论立法院立了什么样的法,只要侵犯了宪法赋予总统的职权,就属违宪。

其次,台湾媒体也分析指出,只要是不涉及机密的业务,不论是现任总统或行政院官员,自可决定是否对外公布,包括对总统当选人说明;但是,如果依据民进党起草的条例,明订「总统当选人得与闻国政」,则外界也可质疑,这个规定的依据是什麽?尤其如果属于机密的业务,总统当选人依什么法律可以要官员说明?甚至还调阅相关的文书?

所以台湾媒体分析,民进党提出的交接条例,就算在立院以多数席次强力通过,未来也可能无法通过大法官的合宪审查。

对于民进党要透过立法,在交接的过度时期,限缩现任总统的权力,现任的马政府有什么看法吗?

立法院新会期在礼拜五开议,民进党团及时代力量都力推政权交接条例,做为优先法案,限缩现任政府在过渡期间的权力。时代力量甚至主张,现任总统应该提前辞职,交出政权。关于这些主张,马英九总统说,无论是四年前或八年前当选,都是跟民众四年的约定,不能打折扣,要他提前辞职,不是正常的宪政状态。

马英九并说,其实他之前已经向总统当选人蔡英文建议由多数党组阁,但蔡英文并不同意,既然这样,目前的行政部门就不能松懈,仍应坚守岗位、为所当为、积极进取、始终如一。他说,这也是他不建议使用「看守内阁」的原因;因为看守内阁不是宪政制度与惯例,所以,他强调,未来三个月,该做的一定要做,该提的法案一定要提。

总的来说,国民党和民进党在政权交接事务上仍有许多歧见,比如说,双方政权交接小组前天的首度会面,国民党政府有备而来,建议民进党安排二十九位交接的窗口,以便展开行政院底下二十九个部会的交接工作,各单位进行中的重大事项也都列表造册,要逐项报告,但民进党初步表示,新政权的人事还没有这么快安排好,必须弹性处理。最大的争议,当然就是交接条例的歧见,比如马英九计划三月前往中南美访问友邦,民进党部分人士就认为没有必要;但马英九认为任期内就必须负责,没有「看守」的问题,未来两三个月,双方的争议可能会逐渐浮上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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