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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治

争民主违法庭禁令 一占领者判监3月

十七名在2014年占领运动期间不理法庭禁制令而留守旺角的示威者,早前被控藐视法庭,当中,属于激进组织「热血公民」的副主席郑锦满和另一被告欧煜钧承认控罪,高等法院今判郑锦满入狱三个月,不准保释出外等候上诉;而欧煜钧则因角色有限兼有悔意,被判罚款一万元,入狱一个月的刑期则获缓刑一年处理。

参加香港占中运动人士在旺角,2014年10月6日
参加香港占中运动人士在旺角,2014年10月6日 路透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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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同被控藐视法庭的其余十五人,各人均否认控罪,法庭会另案排期审讯。

港人在2014年争取普选的占领运动,示威者分别占领港岛金钟和铜锣湾、九龙区的旺角等三处地方,法庭按一小巴公司申请发出禁制令,标止市民占用该处道路,但警方清场时,被告拒绝离开。高院法官陈庆伟今(30日)早判刑时指出,郑锦满在占领旺角现场扮演组织者的角色,停留时间长,藐视法庭的情况严重,亦即冲击法治的情况严重,加上上次法庭聆讯时,被告迟到及把玩手提电话,明显没有什么悔意,故此判刑三个月。当郑即场要求申请保释出外等候上诉时,法官认为,郑成功上诉机会不大,故拒绝其保释申请。

警方2014年11月25日在旺角占领区清场时,拘捕逾百人,当中十七人涉嫌违反禁制令,律政司在2015年3月控各人触犯刑事藐视法庭罪。不过,律政司没有按规定在展开法律程序后的十四日内向被告发出预约时间通知书,法庭于同年9月命令撤销控罪。律政司两个月后重新起诉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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