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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龙试图通过政府政令改革法国

法国政府9月1日公布劳动法改革的一系列政府法令,最快可于9月底生效。整体来说,改革后的劳动法在聘用和解聘制度上有利于雇主,由此工会人士批评政府在劳资关系上倒退。工会组织在9月12日全国大游行上意见不一致。

法国总工会(CGT)菲利普·马丁内兹(PHILIPPE MARTINEZ)抵达总理府 2017年8月31日
法国总工会(CGT)菲利普·马丁内兹(PHILIPPE MARTINEZ)抵达总理府 2017年8月31日 路透社/Charles Plati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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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政府取得国会同意,以“政府法令”形式调整现行劳动法,以躲避耗费时间的国会辩论。系列命令的重点之一,包括简化“经济性解雇”的定义,跨国企业可更容易解聘在法国分公司的员工。

另外,在不当解雇的情况下,若员工年资超过30年,劳资纠纷补偿金上限订为20个月薪资,若年资在2年以内,上限为3个月薪资;提出劳资纠纷申诉的期限也一律订为12个月内。同时,在合法解雇情况下,提高对劳工的补偿金。

总理菲利普(Edouard Philippe)表示,法国面对失业大军,必须有所行动,现在的劳动法不能说有利于聘雇,对小型企业主或外国投资人而言,现行劳动法阻碍聘雇和经济成长。

劳资双方对这波改革的歧见颇大。中小企业联盟(CPME)主席亚斯蓝(Francois Asselin)接受法国媒体访问时,评价这套命令特别务实,之后也发布声明表示,现在的结果符合期待。

法国民主工会联盟(CFDT)秘书长贝尔杰(Laurent Berger)则说对结果很失望;法国总工会(CGT)已号召劳工9月12日上街游行。但民主工会联盟和法国工人力量总会(FO)已经表示将不参加12日的上街抗议活动。

命令公布后,若一切顺利,部长会议预计于9月22日予以通过,经总统签署后,9月底刊登公报,即可生效。但命令的位阶毕竟不如法律,法国政府接下来还须以这些命令为基础,正式提出草案,接受国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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