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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地无司法互助港男在台疑杀死怀孕女友潜逃回港或可逍遥法外

港男陈同佳今年2月与女友潘晓颍同游台湾欢度情人节,期间陈怀疑杀死女友弃尸当地后潜返香港,台湾警方越洋通知香港方面有关此案,陈因后来在港涉嫌使用女友银行卡及拥有女友手机被逮捕,并控以盗窃罪及拥有赃物罪。案件最近有新发展,台方日前进行解剖潘女遗体及DNA检验发现,原来死者已经怀孕,男友其实涉嫌犯下一尸两命命案,台方已要求香港提出第二次司法互助要求,希望香港可以提供陈的DNA,以便厘清陈是否胎儿的经手人。但香港法律界人士相信港方可以提供的协助不多,陈或可就杀人案而逍遥法外,只需面对较轻的罪名。

港男陈同佳与女友同游台湾,将其杀死后潜返香港
港男陈同佳与女友同游台湾,将其杀死后潜返香港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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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台、港两地警方调查相信,20岁的潘女于2月17日遭杀害后被藏尸于行李箱,之后被运往淡水竹围捷运站附近弃尸,19岁男友陈同佳即晚乘搭飞机返港。潘女父母因迟迟找不到女儿,搭飞机到台湾报警。两地警方经交换情报后,陈同佳于3月13日在香港被捕,台湾警方同日晚上在竹围捷运站附近找到潘女遗体。

在台湾和香港均有发行的苹果日报引述消息称,潘女赴台前已得悉自己怀孕,其男友也知情,两人更有结婚打算,但两人游台时,有人怀疑自己“戴绿帽”而起争执杀死潘女。潘女遗体被寻获时已死去近月,尸体已经腐烂见骨,无法即时确认她是否怀孕。

台湾当局法政人员采集尸体样本进行的验尸报告至近日才完成,证实潘女腹组织有另外一组DNA,显示已有胎儿成形,甚至有胎儿小骨骸,判定潘女遇害时或已怀孕3个月以上,士林地检署为调查陈男杀人动机,已向香港提出司法互助要求,希望港警能协助采集陈男的DNA以比对。

由于疑犯在港、证物在台,两地又没有司法互助,案件一直胶着。士林地检署于3月16日亦曾递交第一次司法互助文件,请法务部透过陆委会要求香港协助,提供陈同佳在港的供词等相关犯罪证据,但一个多月后香港方面仍未回应,这次再度提出司法互助要求,也希望港方能回应台方第一次提出的互助内容。

苹果日报向香港律政司查问台方两次提出司法互助要求的跟进情况,律政司只回覆不评论个别案件。

陈同佳疑在台杀死女友后,返港曾使用潘女信用卡提款,香港警方将他拘捕并控以一项处理赃物罪及两项盗窃罪,案件正在审理中,下一次聆讯押后至下周四进行,被告一直被还柙在壁屋惩教所。

报道引述资深大律师汤家骅指出,至目前为止香港警方无法证明有人在香港干犯有关谋杀的罪行,所以除非得到事主的同意,否则警方没有足够的法定权力要求事主提供DNA样本,即使香港警方提出要求,事主亦有权拒绝提供。

汤家骅续指,案件证实是一尸两命,虽然未知胎儿经手人谁属或是杀人动机,但要在香港以谋杀或企图谋杀罪控告疑犯并不容易。他指即使证明疑犯憎恨女死者,但并不足以证明与谋杀行为有关连,“单单说他有动机或思想上有憎(恨)的感觉,不足以成为起诉基础”。

大律师陆伟雄指出,由于两地的法律制度不相同,未有既定机制处理,再者目前谋杀案由台湾当局调查,香港警方目前未有实质证据证明疑犯与女死者死亡有关,因此相信台湾当局的司法互助要求未必能如愿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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