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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修例未释美商会疑虑 京官料由部级提出引渡疑犯减顾忌

港府因应商界关注而将可用作引渡疑犯到中国内地受审的罪行减至三十七类,但香港美国商会认为,修例容让港府把人移交到人权保障远逊于香港、实行不同刑事诉讼程序的司法管辖区,对此表达严重关注,忧虑会令香港对国际商界的吸引力大减。

港府解说未能释除民主派议员和组织疑虑,民阵表示会以游行表达不满。
港府解说未能释除民主派议员和组织疑虑,民阵表示会以游行表达不满。 民阵脸书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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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长李家超今(30日)早出席电台节目时回应称,如果是正当商人,便毋须担心,亦相信不会有大影响。他又说,理解部分人对修订《逃犯条例》有意见,是源于对中国内地司法制度信心不足,他引述与内地官员沟通时,对方表示,日后在处理移交逃犯时会「归口管理」,即不接受地方级别的机关提出移交逃犯的请求,「相信是提升到部级的」来提出。

他又说,每一宗逃犯移交个案,都需要经过法庭公开聆讯,受传媒和社会监察,望社会安心。

不过,新闻系退休讲师杜耀明在《明报》撰文指出,李家超的解说没有针对问题核心,因为假若引渡疑犯的主要考虑是公平审判,李应解释,在没有司法独立的中国,何来公平审讯?

他引述维也纳大学学者李玲分析中国近四百宗司法腐败案件的结论称,中国的司法腐败是制度化的活动,植根于中共以党治国、由上而下的决策体制,以及执政者视法律为管治手段的工具论思维。根据体制,主审法官须向上级报告并取得同意才能定案,而党委领导人要法院领导更改判决、法院领导要下属法官转变决定,根本毋须解释,更不要说法律理据。他认为,没有司法独立的中国,其法治观念和审判制度跟香港有本质上不可融和的严重分歧。既是没有公平审讯,那末有一类引渡罪行也嫌多。

而在李家超出席电台节目前一天(29日),香港美国商会对新的《逃犯条例》修订草案表达「严重关注」,指在新的建议安排下,香港当局可在不经立法机关审查移交地的审讯制度是否公平的情况下,将疑犯引渡到被告合法权利远逊于香港、实施不同刑事诉讼程序的司法管辖区受审,令涉案人的应得保障成疑。

商会欣赏港府聆听和响应商界的意见而作出新建议,但深信新安排会减低国际企业在港设立基地的吸引力,促请港府考虑采用其他更具针对性的方法来处理真正紧急的引渡相关议题,其他的则留待大众继续商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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